寧波諾丁漢大學2024年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章程
2024-03-28 22:26:02寧波諾丁漢大學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
為深化高校考試招生制度改革,優化人才選拔機制,進一步推進浙江省高校“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改革工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教育主管部門等有關政策和規定,結合寧波諾丁漢大學招生工作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學校招生工作嚴格執行教育部和省級招生主管部門的有關政策和規定,貫徹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透明的原則,德智體美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
第三條
本章程適用于2024年寧波諾丁漢大學“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工作,僅限于浙江省。
第二章學校概況
第四條
寧波諾丁漢大學于2004年經教育部批準,是中國第一所引進世界一流大學優質教學資源、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和獨立校區的中外合作大學,提供本科、碩士和博士學位教育。學校采用全英文教學,教材從英國諾丁漢大學引進,師資由英國諾丁漢大學委派或按同等標準全球選聘,采用英國諾丁漢大學教學質量保障體系,共享英國諾丁漢大學網絡與教學資源,所有本科學生均有機會參加不同類型的海外學習項目,畢業生頒發英國諾丁漢大學和寧波諾丁漢大學文憑。畢業生高質量升學就業,受到全球知名企業和頂尖學府的青睞,是一所國際化特色鮮明的高水平中外合作大學。
學校代碼:0182(浙江省代碼)
學校性質:中外合作辦學機構
頒發證書:
1)英國諾丁漢大學學士學位證書(經中國教育部驗證與英國諾丁漢大學本部文憑完全相同)
2)寧波諾丁漢大學學位證書(中國教育部監制)
3)寧波諾丁漢大學畢業證書(中國教育部監制)
第三章組織機構
第五條
學校成立“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工作,研究、制訂學校招生政策,并對重大事宜做出決策。
第六條
學校招生錄取辦公室是組織和實施招生及其相關工作的常設機構,具體負責“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四章招生計劃、報名條件及報名方式
第七條招生計劃及專業
第八條報名條件
已經參加浙江省2024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統一考試報名,高中期間各科目的學業水平考試成績須達到合格及以上,高中期間綜合素質評價均為B等及以上。
第九條報名方式
1.網上報名:凡符合報考條件的考生請登錄寧波諾丁漢大學招生網,進入“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報名系統(https://tust.nottingham.edu.cn),根據網上提示的報名流程辦理報名相關手續。
2.材料上傳:網上提交申請后,申請人將所有報名材料上傳至報名系統,材料含:
(1)《寧波諾丁漢大學“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申請表》:在報名系統內填寫、提交并打印;加蓋中學或教務處公章后上傳至報名系統內
(2)專項條件獲獎證書:符合專項條件列表中所列舉的獲獎證書或證明材料
(3)有效的考生身份證復印件(正反面)
3.書面材料:考生網上報名成功且資料上傳齊全后,無需郵寄書面材料,但學校有權向考生索取書面材料作為審核依據,請考生留好備份。
第五章選拔程序
第十條
材料初審:學校“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工作小組會對考生資格進行審核,并根據評審成績(評審成績為考生的學業水平測試折算成績,A等計10分,B等計7分,C等計4分,D等不計分,共10科)從高分到低分確定獲得我校“三位一體”綜合素質測試資格的考生名單,通過初審的考生人數原則上不超過招生計劃數的7倍(折算成績同分者一并帶入)。學業水平考試9門(含)以上科目為A等的考生直接通過評審,不占通過初審的人數比例;高中階段在學科競賽、科技創新、文學語言特長、藝術特長、體育特長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績的考生,經招生工作小組認定,可直接通過材料初審,不占通過初審的人數比例。專項條件列表詳見寧波諾丁漢大學“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報名系統。
學業水平考試成績和綜合素質評價等第以“浙江省高校招生考試信息管理系統”下載數據為準,考生可通過學校招生報名系統查詢初審結果。
第十一條
綜合測試:通過材料初審的考生須參加學校組織的綜合測試,綜合測試的語言為英文,主要考察學生的英語聽說讀寫能力、團隊合作能力、批判性思維、溝通交流能力等。學生先統一參加筆試,原則上按不超過招生計劃數5倍的比例篩選部分學生進入面試環節(筆試成績同分者一并帶入)。筆試成績占綜合測試總成績的75%,面試成績占綜合測試總成績的25%。所有參加面試環節的學生都將入圍,屆時考生可通過學校招生網查詢綜合測試成績。
第十二條
入圍考生名單在學校招生網上進行公示,并報浙江省教育考試院備案。
第十三條
時間安排:
1.網上報名時間:2024年3月5日上午9:00至3月27日下午17:00
2.材料評審時間:3月28日-4月2日
3.評審結果查詢、網上繳費等:4月3日-4月5日
4.綜合測試準考證打印時間:4月18日起
5.學校綜合測試時間:4月20-21日
6.入圍名單公布及綜合測試成績查詢時間:4月29日起
第六章錄取規則
第十四條
入圍考生必須參加2024年高考。
第十五條
錄取批次安排在普通類提前錄取。在填報高考志愿時須在普通類提前錄取院校中將“寧波諾丁漢大學”填寫為第一志愿,否則無效。考生須滿足各專業(類)選考科目要求。未被我校錄取的,進入后續志愿的投檔程序。
第十六條
對進檔考生,按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進行排序。綜合成績按“學業水平測試成績(折算成滿分100分)×10%+綜合素質測試成績(滿分100分)×30%+高考總分(折算成滿分100分)×60%”計算形成。若考生綜合成績相同時,則按單項順序及分數高低排序,單項順序排列依次為:綜合素質測試成績、學業水平測試成績、高考分數位次號。
第十七條
學業水平測試成績換算:高中學業水平測試科目(語文、數學、外語、物理、化學、生物學、歷史、地理、思想政治、技術),各門成績按A等計10分,B等計7分,C等計4分,D等不計分折算。
第十八條
專業投檔辦法:學校按招生總計劃數1:1劃定校內投檔基準線,按“分數優先,平行志愿”的原則擇優錄取,專業間不設級差分。當考生綜合成績無法滿足其所填報的專業志愿時,如果考生服從專業調劑,學校根據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調劑到招生計劃未滿專業,被調劑考生須滿足未滿專業的選考科目要求。如仍不足,則從投檔基準線下考生中從高分到低分逐一擇優錄取到未滿專業,直至滿額。
第十九條
若考生志愿填報人數未到招生總計劃數的110%(按小數點進位),則錄取人數控制在志愿填報人數的85%以內(按小數點舍去)。
第七章入學復查、收費標準等事項
第二十條
根據《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新生入學后,學校在三個月內按照國家招生規定對考生進行復審,復審合格者予以注冊,取得正式學籍。
第二十一條
通過我校“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考試初審的考生須繳納報考費:人民幣140元/人。
第二十二條
通過“三位一體”錄取學生的學費、住宿費等與我校高考統招錄取的學生費用一致。
第二十三條
通過“三位一體”錄取的學生進校后與高考統招錄取的學生享受同等的轉專業政策。
第八章附則
第二十四條
學校招生實施“陽光工程”,接受廣大考生、家長和社會各方面的監督。
監督郵箱:compliance@nottingham.edu.cn
第二十五條
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如實記入其考試誠信檔案。下列行為在報名階段發現的,取消報考資格;在入學前發現的,取消入學資格;入學后發現的,取消錄取資格或者學籍;畢業后發現的,由教育行政部門宣布學歷、學位證書無效,責令收回或者予以沒收;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一)提供虛假姓名、年齡、民族、戶籍等個人信息,偽造、非法獲得證件、成績證明、榮譽證書等,騙取報名資格、享受優惠政策的;
(二)在綜合素質評價、相關申請材料中提供虛假材料、影響錄取結果的;
(三)冒名頂替入學,由他人替考入學或者取得優惠資格的;
(四)其他嚴重違反高校招生規定的弄虛作假行為。
第二十六條
其他注意事項考生請及時關注我校“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報名系統網上相關信息。
第二十七條
如遇重大突發情況,學校將視情保留對相關考核內容、方式、時間地點等調整的權利。
第二十八條
聯系方式:
通訊地址:浙江省寧波市鄞州區泰康東路199號
郵編:315100
聯系部門:寧波諾丁漢大學招生錄取辦公室
聯系電話:0574-88180182
招生網址:https://www.nottingham.edu.cn/cn/Study-with-us
電子郵箱:Gaokao@nottingham.edu.cn
微信公眾號:寧波諾丁漢大學招生辦(Nottingham_RAO)
第二十九條
本章程的解釋權屬寧波諾丁漢大學招生錄取辦公室。本章程若有與國家和上級有關政策不一致之處,以國家和上級有關政策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