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師范大學2024年美術學院普通本科招生簡章(2)
2024-03-28 22:30:53新疆師范大學
三、報考基本條件
(一)符合教育部發布的2024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相關規定中的有關報考條件。
(二)符合生源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的美術類、書法類專業報考及錄取要求。
(三)所報專業有相應省(自治區、直轄市)級統考的,考生須參加生源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組織的專業統考,且成績達到相應專業本科批次合格線。
四、招生專業、計劃、考試形式及學制
招生專業 |
招生省份 |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招生計劃類別 |
學制 |
考試形式 |
科類 |
美術學 |
河北、山西、江蘇、安徽、江西、湖南、四川、河南、山東、廣西、貴州、陜西、甘肅、新疆 |
普通類、單列類(選考外語) |
4年 |
需參加省級專業統考且成績達到相應專業本科批次合格線 |
文理兼收 |
繪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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視覺傳達設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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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境設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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數字媒體藝術 |
山東、河南、湖北、湖南、四川、陜西、新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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書法學 |
河北、山西、河南、四川、甘肅、新疆 |
五、錄取原則
(一)考生須先參加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2024年美術類專業或書法學統考且成績達到相應專業本科批次合格線,符合本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的美術類專業或書法學報考及錄取要求,方可填報我校相應專業志愿。
(二)文理兼收,不限單科成績,志愿優先。后期我校將按照上級部門規定的時間向社會公布《新疆師范大學2024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具體錄取原則以屆時公布為準。
(三)新生報到后學校組織專業復查測試,對于復測不合格、入學前后兩次測試成績差異顯著的考生,要組織專門調查。經查實屬替考、違規錄取、冒名頂替入學等違規情況的,一律取消該生錄取資格,不予學籍電子注冊,并通報考生所在地省級招生考試機構倒查追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