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頭大學2024年設計學類專業招生簡章(2)
2024-03-28 20:29:01汕頭大學
六、錄取規則
專業錄取規則是:對符合錄取條件的出檔的考生,分專業錄取時,按照“分數優先”原則,即根據統考考生的投檔成績從高到低順序錄取,先安排考生的第一專業志愿,若該專業額滿,再逐一查看該生的后續專業志愿。投檔成績相同時,按各有關省(區)規定的排位(排序)方法排序,排位前者優先錄取。
當考生填報的所有專業志愿都未被錄取時,若服從專業調劑,則根據考生投檔成績,調劑到招生計劃有空額的專業錄取,實行院校專業組投檔錄取模式的則調劑到同一專業組內計劃有空額且符合專業錄取要求的專業錄取,否則作退檔處理。
七、政考、體檢
考生的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和健康檢查,由其戶籍所在地高等學校招生辦公室按照普通高等學校招生的有關規定統一辦理。
八、學費和住宿費標準
1.學費:每學年1萬元。
2.住宿費:900-1800元/學年。
九、入學復查
新生入學后,學校根據招生政策和錄取標準進行復查,凡不符合條件或有舞弊行為者,取消入學資格。
十、畢業頒證
凡具有我校正式學籍的學生,在允許的修業期限內獲得規定的學分,達到畢業生基本要求時,準予畢業并頒發汕頭大學畢業證書。對符合學位授予條件的畢業生,授予汕頭大學學士學位并頒發學位證書。
十一、本招生簡章如與上級有關規定不符,則以上級規定為準。本招生簡章解釋權歸汕頭大學,具體解釋工作由招生就業處和學院承辦。
十二、咨詢及聯系方式
汕頭大學
學校地址:廣東省汕頭市大學路243號
郵政編碼:515063
網址:http://www.stu.edu.cn
聯系單位:招生就業處
招生信息網:http://zs.stu.edu.cn
咨詢電話:0754-86503666
聯系人:陳老師
圖文傳真:0754-82510510
E-Mail:o_zsbstu.edu.cn
汕頭大學長江藝術與設計學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