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中央美術學院本科校考專業招生簡章
2024-03-28 20:27:50中央美術學院
中央美術學院(英文名稱:CentralAcademyofFineArts)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批準的具有高等學歷教育招生資格的公辦普通高等學校。
中央美術學院的前身是國立北平藝術專科學校,可以追溯至1918年著名教育家蔡元培先生倡導成立的國立北京美術學校。這是中國歷史上第一所國立美術教育學府,也是中國現代美術教育的開端。
學校歷經百余年的發展,建立了完善的具有鮮明中國特色的現代美術教育體系,具有學士、碩士、博士學位授予權,并設有博士后科研流動站。現有望京校區(北京市朝陽區花家地南街8號)、燕郊校區(河北省三河市燕郊經濟開發區燕順路177號)、上海校區(上海市浦東新區臨港新城環湖南二路1099號)開展本科教學。
一、校考專業招生計劃
中央美術學院根據辦學宗旨、學科專業建設重點以及教學資源等綜合因素,科學、合理擬定2024年本科招生校考專業招生計劃,面向全國招收全日制本科生。最終招生計劃以教育部下達的計劃數為準。
二、校考報名
(一)符合以下條件者,可以報考
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⒉具有高級中等教育學校畢業或同等學力;
⒊身心健康,符合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頒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體檢要求及我校專業學習的要求,非色盲(書法學專業除外);
⒋部隊現役軍人經部隊相關部門批準后可以報考;
⒌報考我校校考專業的考生須按藝術類報名參加高考。
(二)屬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報考
⒈具有普通高等學歷教育資格的高校在校生,或已被普通高校錄取并保留入學資格的學生;
⒉高級中等教育學校非應屆畢業的在校生;
⒊在高級中等教育階段非應屆畢業年份以弄虛作假手段報名并違規參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試(包括全國統考、省級統考和高校單獨組織的招生考試,以下簡稱高考)的應屆畢業生;
⒋因違反國家教育考試規定,被給予暫停參加高考處理且在停考期內的人員;
⒌因觸犯刑法已被有關部門采取強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其中,未成年人按相關法律規定執行;
⒍在我校專業考試中作弊且停考期未滿三年者。
(三)報名時間
2024年1月9日9:00-2024年1月12日12:00
(四)報名要求
⒈通過【央美招生】微信公眾號進行報名。具體報名要求詳見《中央美術學院2024年本科招生校考報名須知》。
⒉美術學、美術學(中外合作辦學)專業可以兼報,其他專業間不得兼報。
(五)報考費
人民幣160元/人。
(六)注意事項
⒈按照教育部2024年特殊類型招生工作要求,報考我校校考專業的考生須按《中央美術學院2024年本科招生專業省統考科類對應要求》參加省統考。考生在取得對應省統考成績合格(區分本專科合格省市須達本科合格)基礎上參加校考。
⒉考生應嚴格遵守誠信考試原則,真實、準確填寫報考信息,并認真核對,報考信息一經確認,不可更改。網上繳費成功后,即啟動考務組織程序、安排考試資源,無論是否參加考試,報考費均不予退還。
三、專業考試
中國畫、書法學、造型藝術、實驗與科技、文物保護與修復、藝術設計、藝術設計學、城市藝術設計專業考試分為線上考試和現場考試。線上考試評定成績僅分為合格或不合格。線上考試成績合格的考生方可參加現場考試。
美術學(中外合作辦學)專業僅組織線上考試,《美術鑒賞》按百分制評定成績、《綜合素質考核》按五十分制評定成績。
建筑學、美術學專業報名考生直接參加現場考試。
(一)線上考試
考試日期:2024年1月17日。線上考試用紙由考生在考前自行準備,紙張規格尺寸±0.5cm內均屬正常范圍。
(二)現場考試
考試日期:2024年2月24日,考場安排于現場考試前另行通知,各科目按百分制評定成績。
(三)禁止事項
所有專業考試禁止使用油畫顏料,禁止使用各種圖文數字模板模具;現場考試禁止使用需外接電源的繪畫輔助工具及設備。
(四)其他
⒈準考證打印渠道:通過【央美招生】微信公眾號進行下載,自行打印紙質準考證。
(1)線上考試準考證打印時間:2024年1月15日9:00-2024年1月17日13:00
(2)現場考試準考證打印時間另行通知。
⒉成績查詢渠道:通過【央美招生】微信公眾號進行查詢。
⒊合格線公布渠道:中央美術學院官網。
⒋校考合格人數原則上不超過校考專業該年度招生計劃數的4倍。
⒌相應科類省級統考成績未達到本科合格線者,我校專業考試成績無效。
⒍關于校考考試的未盡事宜或因其它原因可能導致的調整變更,將及時在中央美術學院官網發布相關公告,請廣大考生密切關注。
四、志愿填報
(一)我校專業考試成績合格的考生均須參加高考,方可填報校考合格專業志愿。
(二)考生填報志愿時,只能填報校考合格專業。我校不采用志愿表中“是否服從調劑”欄信息。
(三)未參加我校專業考試、專業考試成績不合格或相應科類省級統考成績不合格的考生,不可填報我校校考專業志愿。
(四)美術學與美術學(中外合作辦學)專業校考成績同時合格的考生可填報以上兩個專業志愿,錄取時遵循志愿優先原則。
(五)工業設計、城市設計、藝術史論、藝術史論(中外合作辦學)、藝術管理、藝術管理(中外合作辦學)、藝術教育、文化產業管理專業無省統考要求,不組織校考,安排在普通類專業相應批次進行招生錄取。具體分省計劃以計劃投放省市公布的招生專業目錄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