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德鎮陶瓷大學2023年美術與設計學類本科專業(含書法學)錄取辦法
2024-03-28 13:07:02景德鎮陶瓷大學
景德鎮陶瓷大學2023年美術與設計學類本科專業(含書法學)錄取辦法
根據教育部普通高等學校藝術類專業招生有關政策規定和其他相關藝術類專業招生工作的文件精神,結合我校招生錄取實際情況,經學校研究決定,對我校2023年美術與設計學類本科專業(含書法學)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及錄取辦法規定如下:
一、專業分數線
1.景德鎮陶瓷大學2023年專業校考分美術與設計學類本科專業和書法學本科專業兩類。
2.考生報考我校美術與設計學本科專業(不含書法學)應符合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規定并具備以下條件:
(1)全國考生(江西省考生除外)必須同時獲得相應省級美術與設計學類統考專業合格證和我校美術校考合格證。
(2)江西省考生必須達到江西省相應批次的美術與設計學類專業統考本科專業合格線。
3.考生報考書法學本科專業應符合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規定,如果考生所在省市有書法類專業省級統考,必須同時獲得相應省級統考合格證和我校書法學專業校考合格證;如果考生所在省市未組織書法類專業省級統考僅需獲得我校書法學專業校考合格證。
二、文化分數線
我校是教育部首批確定的獨立設置的本科藝術院校,依據相關政策根據實際情況自主劃定各省最低文化分數線。
三、錄取規則
根據我校2023年招生錄取實際情況及專業培養特點,本科專業錄取辦法規定如下:
報考我校不分文、理科(物理、歷史)性質,以專業成績和高考文化課成績折算錄取總分(專業成績以上述專業分數線中規定為準),錄取總分折算公式:錄取總分=專業成績總分÷專業滿分×70+文化課成績總分÷文化課滿分×30。按錄取總分排名從高分到低分順序錄取,如果錄取總分相同,按專業成績總分、語文、外語的科目順序排序。我校按分數清的原則進行擇優錄取。
我校自2022年起美術與設計學類本科專業(含書法學)取消語文、外語單科線要求。
本辦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如與教育部及相關省市的招生政策不一致,將按照相關政策調整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