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2024年高等職業教育分類考試招生工作實施辦法(2)
2024-03-27 17:18:51網絡轉載
(2)中高等職業教育貫通培養項目轉段招生
①考試科目:由文化素質測試和職業技能測試組成,總分750分。
文化素質測試:語文、數學、英語(無聽力測試)三科合卷,各科分值均為100分,滿分300分。考試時長150分鐘。
職業技能測試:含專業理論筆試和專業技能實作,測試科目、標準、內容由開展貫通培養項目轉段招生的高校(簡稱“對接高校”)自行確定。原則上在專業核心課程中隨機確定3門,每門課程分值均為150分,滿分450分。
②考試時間:文化素質測試原則上安排在2024年3月進行,具體由市教育考試院另行通知。職業技能測試時間由開展中高等職業教育貫通培養項目轉段招生的高校自行確定,原則上采取學完即考的方式進行。
③免試(保送)對象和辦法:與應用型本科和高職專科對口招生相同。
3.高職專項類
(1)考試科目:由文化素質測試和職業技能測試組成,總分750分。
文化素質測試: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對退役軍人免文化素質測試,文化素質測試按滿分300分計。
職業技能測試:滿分450分。由招生院校組織實施,考生須參加報名時填報的招生院校組織的職業技能測試(報考專業在參加職業技能測試時確定)。測試內容和方式由招生院校根據本校招生專業特點自行確定,原則上為職業傾向能力測試或專業適應性測試,主要考查考生基本素質和能力。
(2)考試時間:職業技能測試具體時間等安排及要求由招生院校對外公布。考生須在招生院校規定時間內到指定地點參加職業技能測試。
(3)免試條件:對于獲得由教育部主辦或聯辦或認定的全國職業院校技能大賽三等獎及以上獎項,或由省級教育行政部門主辦或聯辦的省級職業技能大賽一等獎,或具有高級工或技師資格(或相當職業資格)、獲得縣級勞動模范先進個人稱號的退役軍人,經市教委審核、市教育考試院公示后,可由招生院校在相同或相近專業免試錄取。
符合免試條件的考生在報名時持獲獎證書原件向區縣教育考試機構提出申請,報市教育考試院匯總。
(二)考試組織及管理
1.高職分類考試由市教育考試院和相關高校分別組織實施。
普高類的文化素質測試和技術科目測試、應用型本科和高職專科對口招生文化素質測試和專業綜合理論測試、中高等職業教育貫通培養項目轉段招生文化素質測試,由市教育考試院統一組織,各區縣(自治縣)教育考試機構具體組織實施。
應用型本科和高職專科對口招生專業技能測試,由市教育考試院統一組織,專業技能測試考點牽頭具體組織實施。其他類職業技能測試由招生院校組織實施,測試方案須報市教育考試院審核備案后方可組織實施。各相關高校要由校領導牽頭,協調安排學校相關部門具體組織實施。
中高等職業教育貫通培養項目轉段招生職業技能測試由開展中高等職業教育貫通培養項目轉段招生的普通高校將其方案報市教育考試院審核備案后自行組織實施。
高職專項類職業技能測試由經批準開展高職專項類招生的高職院校將其考試方案報市教育考試院審核備案后自行組織實施。
2.由市教育考試院統一命制的試題(包括副題)按國家機密級事項管理,參考答案、評分參考按國家機密級事項管理,由高校自行組織測試的試題按國家秘密級事項管理;考生答卷(含答題紙、答題卡,下同)在成績發布前按國家秘密級事項管理。
3.各區縣(自治縣)教育部門、教育考試機構、相關高校要高度重視高職分類考試的組織管理工作,試題管理、組織實施、信息管理、違紀作弊處理、報告制度等要求按市教育考試院制訂的《重慶市普通高校招生考試考務工作細則》執行。一旦發生失(泄)密事件,必須第一時間報告,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范圍進一步擴大。凡出現失(泄)密事件,均按國家有關法規進行處理。
六、評卷及成績公布
(一)高職分類考試招生統一考試科目評卷工作由市教育考試院統一組織,采取網上評卷方式進行。
(二)考生可通過重慶市教育考試院門戶網(www.cqksy.cn)、重慶招考信息網(www.cqzk.com.cn)查詢成績。具體查詢時間由市教育考試院確定并公布。
(三)考生對成績有疑義的可申請成績復核,市教育考試院應制訂考生成績復核辦法及其程序并告知考生。應用型本科和高職專科對口招生其他類職業技能測試成績、中高等職業教育貫通培養項目轉段招生職業技能測試成績和高職專項類職業技能測試成績成績復核辦法由有關普通高校制定公布,并及時受理考生成績復核申請。
七、劃線
市教委根據2024年招生計劃和考生成績等因素按不同招生類型劃定高職分類考試招生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由市教委和市教育考試院通過媒體和相關網站公布。
(一)普高類:普通類,按文化素質測試和技術科目測試總成績,分別劃定專本貫通分段培養項目招生、高職專科招生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藝術類,按文化素質測試和技術科目測試總成績劃定高職專科批文化最低控制分數線,按照藝術類專業統考成績劃定高職專科批專業最低控制分數線。
(二)中職類:
1.應用型本科和高職專科對口招生,按專業科類,分應用型本科和高職專科兩個層次,分別劃定文化素質、職業技能測試最低控制線。其中,其他類考生職業技能測試成績合格分數線,由其參加職業技能測試的高職院校劃定。
2.中高等職業教育貫通培養項目轉段招生,分本科和專科兩個層次,分別劃定文化素質測試最低控制分數線。職業技能測試合格分數線由開展中高等職業教育貫通培養項目轉段招生的普通高校自行劃定。
(三)高職專項類:職業技能測試合格分數線由經批準開展高職專項類招生的高職院校自行劃定。
八、志愿填報
(一)填報對象
1.普高類:限在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報名中選擇參加高職分類考試招生的普通類考生填報。
2.中職類:
(1)應用型本科和高職專科對口招生:限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報名中的高職對口類(其他類考生除外)考生填報。其他類考生無需填報志愿。
(2)中高等職業教育貫通培養項目轉段招生:考生無需填報志愿。
3.高職專項類:考生無需填報志愿。
(二)填報方式
2024年高職分類考試招生志愿填報采用網上填報方式,安排在高職分類考試招生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公布后進行(具體時間由市教育考試院確定并公布)。
(三)志愿設置
1.普高類:設專本貫通批和高職專科批(含藝術類)兩個批次。一所院校的一個專業(類)為一個志愿,專本貫通批設置30個志愿,高職專科批設置50個志愿。
2.中職類:
(1)應用型本科和高職專科對口招生:除其他類外,按科類分別設置本科批和高職專科批兩個批次,一所院校的一個專業(類)為一個志愿,本科批設置30個志愿,高職專科批設置50個志愿。其他類考生報名時填報的招生院校即為其院校志愿,不再單設志愿。
(2)中高等職業教育貫通培養項目轉段招生:不設志愿。
3.高職專項類:考生在其報名時填報的招生院校即為其院校志愿,不再單設志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