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工程職業技術學院2023年招生章程
2023-06-06 07:22:17陽光高考
重慶工程職業技術學院2023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規范招生工作,切實維護學校和考生的合法權益,確保學校招生工作順利進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教育主管部門有關政策和規定,結合重慶工程職業技術學院實際情況,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本章程適用于學校2023年全日制?普猩ぷ鳌
第二章 學校概況
第三條 學校名稱:重慶工程職業技術學院 教育部國標代碼:12759。本章程適用于學校2023年全日制專科招生工作
第四條 學校批準成立時間和批準單位:2001年成立,教育部批準設置院校文號:教發函〔2001〕146號
第五條 辦學性質:國家公辦
第六條 辦學類型:高等職業技術教育
第七條 辦學層次:專科
第八條 學習形式:普通全日制
第九條 辦學地址:重慶市江津區圣泉街道南北大道南段1111號 郵編:402260
第十條 學校簡介
重慶工程職業技術學院是重慶市人民政府舉辦的公辦全日制普通高等職業院校。學校始建于1951年,2010年建成國家示范性高等職業院校,2019年建成國家優質高職院校,同年被遴選為中國特色高水平學校和專業建設計劃建設單位,2021年入選重慶市高水平高職學校和專業群建設計劃單位。
學校地處重慶市江津區,校園占地近1300畝,校舍建筑面積43萬余平方米,生均占地面積超過50平方米,生均教學行政用房面積近20平方米,F有全日制?圃谛W生16000余人,國際教育、培訓學生400余人,年均繼續教育培訓超30000人次。學校設有智能制造與交通學院、大數據與物聯網學院、土木工程學院、財經與旅游學院、資源與安全學院、測繪地理信息學院、藝術設計工程學院、馬克思主義學院、通識教育學院、體育教學部、繼續教育學院等11個二級教學院部,開設57個高職專科專業,專業全面契合重慶市以大數據智能化為引領的創新驅動發展戰略,形成了以機電一體化技術國家雙高專業群為龍頭的國家級重點/骨干專業14個,帶動現代移動通信技術、工程測量技術等市級A類高水平專業群迭代發展。學,F有教職工1000余人,具有研究生學位教師占專任教師的比例65.07%,具有高級職稱教師占專任教師的比例40.90%。其中,教授(含教授級高級工程師)80余人(博士生導師1名,碩士生導師10余名),副教授(含高級工程師、高級會計師等)近300人;博士80余人;“雙師雙能”型教師占比超過80%。學校圖書館藏紙質圖書117萬余冊,電子圖書140萬冊,電子期刊3萬余冊,并建有資源豐富的共享型專業教學資源庫云平臺。
第三章 組織機構及職責
第十一條 學校成立由校長任主任的招生委員會,全面負責高考錄取工作,研究決定重大錄取政策的調整。
第十二條 招生委員會下設招生辦公室,辦公室設在招生與就業指導處,在招生委員會的領導下,具體負責教育部招生工作有關規定的貫徹執行和學校招生工作的組織實施。
第四章 招生對象、范圍計劃及收費標準
第十三條 招生對象:已參加2023年全國普通高校招生考試的考生。
第十四條 招生范圍及計劃:面向24個。ㄗ灾螀^、直轄市)招生,專業計劃詳見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主管部門發布的信息。
第十五條 學費標準:環境工程技術、環境監測技術、無人機應用技術、藥品質量與安全、新能源汽車技術、建設工程管理、建筑室內設計、國土資源調查與管理專業學費6250元/年,園林工程技術學費8000元/年,產品藝術設計、視覺傳達設計專業學費8600元/年,人物形象設計專業學費11500元/學年,機電一體化技術(中外合作辦學)、軟件技術(中外合作辦學)、工業機器人技術(中外合作辦學)專業學費17000元/學年。其余專業學費7300元/學年。
智能網聯汽車技術、研學旅行管理與服務、數字媒體藝術設計三個專業學費以重慶市物價部門審核備案結果為準。
2023年按專業類招生的學費標準:藝術設計類學費8600元/年,計算機類、通信類、旅游類、汽車制造類、安全類學費7300元/年,環境保護類學費6250元/年,專業分流后,按各專業標準收費.
住宿費標準:A類(四人間)1200元/人/學年;B類(六人間)1000元/人/學年;C類(六人間)800元/人/學年。詳細收費標準在我校招生信息(https://zsxt.cqvie.edu.cn/)公示。如因故退學或提前結束學業,學校將按學生實際學習時間和實際住宿時間,按月計退還剩余學費和住宿費。
第五章 錄取
第十六條 錄取規則:嚴格按照教育部及各。ㄗ灾螀^、直轄市)的規定,貫徹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透明的原則,德智體美勞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
1.男女生比例:我校各專業錄取無男女生比例要求。
2.外語語種要求:我校各專業入學外語考試語種不限,進校后統一學英語。
3.專業確定:我校根據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的志愿設置和投檔原則錄取。
。1)專業平行志愿模式:按考生投檔專業確定錄取專業。
。2)院校平行志愿模式、院校專業組平行志愿模式:按照分數優先,遵循志愿的原則確定錄取專業?忌稒n成績相同時,按所在招生省(自治區、直轄市)的同分排序規則確定位次。專業志愿無法滿足時,對服從調劑志愿的考生按分數從高到低調劑志愿錄取,不服從調劑的考生,則予以退檔處理,專業不設分數級差。
。3)藝術(美術)類考生錄取順序:按投檔考生的(美術類)專業成績從高到低進行錄取。
4.我校部分專業按專業類招生,專業類招收的學生入學一學期后按我校相關規定執行專業分流。藝術設計類(含產品藝術設計、視覺傳達設計專業),計算機類(含計算機應用技術、計算機網絡技術、云計算技術應用、信息安全技術應用、人工智能技術應用、工業互聯網技術專業),通信類(含現代移動通信技術、智能互聯網絡技術專業),旅游類(含旅游管理、酒店管理與數字化運營專業),汽車制造類(含汽車制造與試驗技術、新能源汽車技術),安全類(含安全技術與管理、職業健康安全技術專業),環境保護類(含環境監測技術、環境工程技術專業)。
5.我校中外合作辦學招生專業:機電一體化技術(中外合作辦學),專業代碼460301H;軟件技術(中外合作辦學),專業代碼510203H;工業機器人技術(中外合作辦學),專業代碼460305H。上述中外合作辦學專業的教育部備案許可證編號GOV50RUA03DNR20211202N。
6.身體健康狀況的要求:身體健康,符合教育部、衛生部和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制定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的有關規定。報考藝術設計類(含視覺傳達設計、產品藝術設計專業)、人物形象設計、數字媒體藝術設計專業的考生,要求無色盲、色弱。為進一步促進學生就業,建議報考旅游類專業的考生,參照行業用工標準衡量自身視力、身高、形象等身體條件要求后謹慎報考。
7.執行各。ㄗ灾螀^、直轄市)教育主管行政部門制定的關于普通高等學校的招生政策,認可各。ㄗ灾螀^、直轄市)規定的考生加分、降分條件和投檔規定。
8.中外合作辦學專業和人物形象設計專業只錄取有專業志愿的考生,不錄取調劑志愿的考生。
第六章 其他
第十七條 獎助貸、勤免補資助政策
(1)國家獎助學金:每年30%左右的在校學生可享國家獎助學金。嚴格執行國家獎助政策。
。2)學校獎學金:設立校長榮譽獎學金按每項2000-20000元/年發放,其中個人獎勵標準為每項10000元,由2-6人組成的獲獎團隊獎勵標準為每項15000元,由7人以上組成的獲獎團隊獎勵標準為每項20000元。對進入投票環節而未獲獎的個人或團隊,設置提名獎,個人獎勵標準為每項2000元,團隊獎勵標準為每項4000元。此外,還設置學習綜合獎學金(其中甲等學習綜合獎學每生每學年獎勵2000元,乙等學習綜合獎學金每生每學年獎勵1500元)、學習優勝獎每生每學期1000元、學習進步獎每生每學期600元。
。3)專項獎學金:設立境外交換生專項獎學金,用于鼓勵學生參加境外交換學習。獎勵金額為交換生交流學習時間對應該生本學年繳納的學費,按月計算。
(4)校企合作企業獎學金:部分校企合作企業在合作專業設置新大陸、中興、頡達等企業獎學金每生400元/年至5000元/年不等。
。5)勤工助學金:學生在學有余力的前提下,可以利用課余時間參加高校組織的勤工助學活動,通過勞動取得合法報酬,改善學習和生活條件等。2022年設置勤工助學崗位410個,發放金額超170萬元。
。6)特殊困難補助:學校為家庭經濟特別困難的學生提供特殊困難補助,幫助學生完成學業。
。7)助學貸款: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可申請辦理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解決學費和住宿費,在校期間利息由國家承擔,貸款年限及利率按國家相關規定執行。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可向戶籍所在縣(市、區)的學生資助管理機構咨詢辦理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
第十八條 學生在規定年限內修完教學計劃規定的全部課程,成績合格,符合畢業條件,頒發國家承認、經教育部電子注冊的重慶工程職業技術學院普通?飘厴I證書。
第十九條 學生入學后,學校在3個月內按照國家招生規定進行復查,復查內容及處理按照《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第十一條執行。
第二十條 紀檢監督:學校紀檢監察部門負責對學校招生進行全程監督,舉報電話:023-61065930。
第二十一條 重要聲明:學校從不委托任何中介機構和個人代辦招生事宜,有關招生錄取問題,請直接與我校招生部門聯系,否則出現任何后果,學校概不負責。
第二十二條 招生聯系方式
聯系電話:023-61065333、61065444
在線咨詢:學校招生就業微信公眾號(CQVIEZJC),學校首頁“智能小E”——重慶工程職業技術學院招生咨詢平臺
學校網址:http://www.cqvie.edu.cn
招生網址:https://zsxt.cqvie.edu.cn
郵箱:cqviezjc@cqvie.edu.cn
監督電話:023-61065930
第二十三條 未盡事宜按照教育部和各。ㄗ灾螀^、直轄市)招生主管部門有關文件執行。如遇國家法律、法規、規章和上級有關政策變化,以變化后的規定為準。
第二十四條 本章程由學校招生與就業指導處負責解釋。
2023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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