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安防職業技術學院2023年招生章程
2023-05-19 09:52:32陽光高考
浙江安防職業技術學院2023年招生章程
一、院校全稱 | 浙江安防職業技術學院 | |
二、院校國標碼 | 14492 | |
三、校址 | 溫州市甌海區甌海大道2555號 | |
四、層次 | □本科 ☑ 專科 | |
五、辦學類型 |
☑ 普通高等學校 □ 成人高等學校
☑公辦高等學校 □ 民辦高等學校 □ 獨立學院 □ 內地與港澳臺地區合作辦學 □ 中外合作辦學
□ 高等專科學校 ☑高等職業技術學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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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頒發學歷證書的院校名稱及證書種類 |
院校
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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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安防職業技術學院 |
證書
種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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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經批準具有高等職業技術學歷教育招生資格,頒發浙江安防職業技術學院專科(高職)學歷證書。 | |
七、院校招生管理機構 | 學校成立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制定招生政策和規則,研究確定學校招生錄取原則和具體辦法。學校招生辦公室是組織和實施招生及其相關工作的常設機構,具體負責招生的日常工作。學校紀檢監察部門對學校招生工作實施全程監督。 | |
八、招生計劃分配的原則和辦法 | 學校面向全國多個省(市、自治區)招生,招生計劃以各省(市、自治區)招生主管部門公布的招生計劃為準。 | |
九、預留計劃數及使用原則 | 無預留計劃 | |
十 、專業教學培養
使用 的 外語語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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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外語公共課為英語。 | |
十一、身體健康狀況要求 | 對考生的身體健康要求,參照《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等相關規定。凡考生體檢符合“學校可以不予錄取”條款的,學校將按“不予錄取”執行。色盲或色弱考生限報室內藝術設計專業。新生入學后,學校在三個月內按照國家招生規定對其進行復查。復查不合格者,由學校區別情況予以處理,直至取消入學資格。 | |
十二、錄取規則 |
(一)錄取新生男女比例不限。
(二)學校執行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區)招生主管部門關于投檔的相關規定,確定調檔比例。
(三)浙江省統一高考招生根據“專業+學校”平行志愿分段進檔的考生,按專業招生計劃數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錄取,對未完成計劃的專業進行征求志愿錄取。浙江省單獨考試招生根據“專業+學校”平行志愿進檔的考生,按專業招生計劃數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錄取,對未完成計劃的專業進行征求志愿錄取。
(四)其他省份的錄取規則,對采用平行志愿省份按平行志愿規則錄取;非平行志愿省份,按照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相關政策執行。對于進檔考生,依照“分數優先,遵循志愿”原則,即按投檔總分排序,由高到低依次按照考生填報的專業志愿順序錄取,專業志愿之間不設分數級差。考生所填專業志愿均不能滿足的,如果服從專業調劑,將由學校調劑到相應未滿專業錄取,如果不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將予以退檔處理。
(五)根據生源情況確需進行招生計劃調整時,學校向計劃主管部門及省級招生主管部門提出申請,經同意后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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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收費標準 | 學費標準 |
室內藝術設計專業9000元/學年;空中乘務、物聯網應用技術、無人機應用技術、人工智能技術應用、數字媒體技術專業7500元/學年;安全防范技術專業6900元/學年;酒店管理與數字化運營、市場營銷、電子商務、大數據與會計專業6000元/學年;其他專業6600元/學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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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宿費標準 | 學生公寓住宿費4人間獨立衛生間 ,1600元/學年;6人間獨立衛生間 ,1200元/學年; 6人無獨立衛生間,960元/學年。 | |
十四、資助政策 | 學校建立了完善的優秀學生獎學金制度和困難學生資助制度。學生入學注冊后可按規定享受獎學金、助學金、臨時困難補助、助學貸款,學校提供勤工助學崗位。 | |
十五、監督機制及舉報電話 | 學校選拔錄取工作嚴格按照“公正、公平、公開”原則,堅持標準,確保質量。選拔錄取工作由學校紀檢監察部門全程參與,自覺接受省級招生主管部門和社會的監督。監督舉報電話:0577-85108020。 | |
十六、網址及聯系電話 |
招生網址: https://zs.zjcst.edu.cn/
電話:0577-85108000 85108035
傳真:0577-85108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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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七、其他須知 | 學校沒有委托任何中介機構或個人進行招生錄取活動,請謹防招生詐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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