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汽車職業技術學院2023年招生章程
2023-05-19 09:45:22陽光高考
浙江汽車職業技術學院2023年招生章程
一、院校全稱 |
浙江汽車職業技術學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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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院校國標碼 |
1408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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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校址 |
浙江省臨海市大洋街道雙林南路589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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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層次 |
□ 本科 ☑專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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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辦學類型 |
☑普通高等學校 □ 成人高等學校 □ 公辦高等學校 ☑ 民辦高等學校 □ 獨立學院 □ 內地與港澳臺地區合作學 □ 中外合作辦學 □ 高等專科學校 ☑ 高等職業技術學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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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頒發學歷證書的院校名稱及證書種類 |
院校 名稱 |
浙江汽車職業技術學院 |
證書 種類 |
我校培養的專科生在規定年限內達到所在專業畢業要求者,頒發浙江汽車職業技術學院專科畢業證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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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院校招生管理機構 |
學校成立招生委員會,研究制訂學校招生計劃,確定招生政策和規則,決定招生重大事項。學校成立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貫徹執行相關的招生政策和規則,研究確定學校招生錄取原則和具體辦法。學校招生辦公室是組織和實施招生及其相關工作的常設機構,具體負責普通專科(高職)招生的日常工作。學校紀檢監察辦公室對學校招生工作實施全程監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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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招生計劃分配的原則和辦法 |
學校根據省教育廳核準的年度招生規模編制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以各省 (市、自治區) 招生主管部門公布的招生計劃為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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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預留計劃數及使用原則 |
無預留計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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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專業教學培養 使用的外語語種 |
學校外語公共課為英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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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身體健康狀況要求 |
按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規定執行。新生入學后,學校按照國家招生規定對其進行復查。復查不合格者,由學校區別情況予以處理,直至取消入學資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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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錄取規則 |
(一)學校錄取新生的男女比例不限。 (二)學校認同并執行各省(市、自治區)招生主管部門制定的有關加分或降分投檔的政策規定。 (三)對實行院校平行志愿投檔的省(市、自治區),執行考生所在相關省(市、自治區)的規定。考生進檔后,根據“專業清、志愿清”的規則進行錄取。考生所有專業志愿均不能錄取時,對服從專業調劑且體檢合格者,學校按照考生的投檔成績從高分到低分調劑至未錄滿專業,對不服從專業調劑者,予以退檔處理。 (四)在實行“專業(類)+學校”平行志愿錄取模式的高考綜合改革省份(市、自治區),學校對各專業(類)設定了選考科目要求,考生所填報的專業(類)志愿須滿足該專業(類)選考科目要求,并執行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區)招生主管部門關于投檔的有關規定。進檔考生,只要體檢符合條件,均予錄取。 (五)在實行“院校專業組”平行志愿錄取模式的高考綜合改革省份(市、自治區),學校對各專業組設定了選考科目要求,考生所填報的專業組志愿須滿足該專業組選考科目要求,并執行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區)招生主管部門關于投檔的有關規定。進檔考生按照“分數優先、遵循志愿”原則錄取,專業志愿之間不設級差分,考生填報的所有專業志愿都未被錄取時,對服從專業調劑且體檢合格者,學校按照考生的投檔成績從高分到低分調劑至未錄滿專業,對不服從專業調劑者,予以退檔處理。專業調劑只能在考生被投檔的專業組內進行。 (六)浙江省高職提前招生的招生錄取,按照“浙江汽車職業技術學院2023年高職提前招生章程”規定執行。 (七)根據生源情況確需進行招生計劃調整時,學校向計劃主管部門及省級招生主管部門提出申請,經同意后執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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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收費標準 |
學費標準 |
汽車檢測與維修技術、汽車制造與試驗技術、智能交通技術、汽車造型與改裝技術、數控技術、計算機網絡技術、機械制造及自動化、工業互聯網應用、新能源汽車技術、電氣自動化技術、工業機器人技術、智能產品開發與應用12個專業13950元/學年,其他專業13000元/學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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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宿費標準 |
1400-2800元/學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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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資助政策 |
學校設有各類獎助學金(包括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國家助學金、省政府獎學金、各類優秀學生獎學金和臺州市慈善救助金),同時實行勤工助學、困難補助等資助政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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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監督機制及舉報電話 |
學校招生工作實施“陽光工程”,接受廣大考生及其家長和社會各方面的監督。學校紀檢監察部門申訴舉報電話:0576-851209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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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六、網址及聯系電話 |
浙江汽車職業技術學院招生信息網:http://www.geely.edu.cn 電話:0576-85120908、85120098 傳真:0576-851209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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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七、其他須知 |
學生進校后可按學校轉專業制度申請轉專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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