戰國時期土地制度的變化
來源:高考網整理 2023-01-31 20:26:41
戰國時期土地制度的變化:廢除土地國有制,挖掉土地上原有的標志、疆界、國家承認私人的土地所有權,奴隸主的土地所有制轉變為封建土地所有制,生產者由奴隸變為佃戶,成為自由勞動力。與生產資料擁有者的關系由隸屬變為雇傭的關系。
1戰國時期土地制度的發展
1、春秋時期:井田制瓦解,齊國實行“相地而衰征”,魯國實行“初稅畝”。
2、戰國時期:井田制被廢除,封建土地所有制確立,代表就是商鞅變法。
3、秦漢時期:實行土地私有制,秦朝開始實行土地私有制,按畝納稅,西漢實行編戶制度。
4、曹魏時期:曾經實行屯田制,安排流民組織耕田。
5、北魏時期:實行均田制,均田制是由北魏至唐朝前期實行的一種按人口分配土地的制度,部分土地在耕作一定年限后歸其所有,部分土地在其死后還給官府。
2戰國時期土地制度的影響因素
根本原因:生產力的提高促進了生產發展,尤其是當時的鐵犁和牛耕的使用起到了加速作用。
法律因素:井田制的廢除以及初稅畝的實施,這些都是以法律形式加以確認。進而來說就是生產力決定了生產關系。
政治因素:周王朝的統治土崩瓦解,諸侯割據力求發展。隨著分封的開始和生產的發展逐漸私有制也開始了萌芽。
軍事因素:戰國時期諸侯割據,戰爭需要基本的支持就是生產和經濟。在生產力發展的前提下,一些武力的應用以及人與人相互間的意識形態和一些的買賣關系等逐漸的發展也是導致私有制出現的原因之一。
3井田制和封建土地所有制的區別
1.所有制不同:井田制是土地國有制,封建土地所有制包括了國有土地所有制、地主土地所有制、農民土地所有制。
2.能否自由買賣:井田制土地收領主掌控,領主可以收回,封建土地私有制的關鍵就在于土地可以自由買賣和轉讓,不受他人干涉。
3.階級不同:井田制是奴隸制階級下的產物,封建土地所有制是進入到封建社會的產物。
4.歷史階段不同:井田制是從商朝到周朝,封建土地所有制是春秋戰國之后的產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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