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職業技術學院2022年招生章程
2022-06-03 16:32:28陽光高考
榆林職業技術學院2022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進一步規范我院招生工作,確保招生工作公平、公正、有序進行,切實維護學院和考生的正當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等相關法律法規及教育部和各省(區、市)有關規定,結合我院招生工作實際,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學院招生工作全面貫徹實施高校招生“陽光工程”政策,嚴格執行教育部和各省(區、市)招生考試主管部門及學院的相關政策規定,本著實現招生工作科學化、規范化和制度化的原則,綜合考量考生的德智體美勞等情況,擇優錄取。
第二章 學院概況
第三條 學院全稱:榆林職業技術學院
國標代碼:14318,在陜招生代號8149
辦學類型:公辦全日制普通高等職業院校
辦學層次:高職(專科)
頒發學歷證書的學院名稱:榆林職業技術學院
證書種類:國家承認學歷的普通高校專科畢業證書
第四條 學院基本情況。學院是由榆林市人民政府主辦、業務由陜西省教育廳主管的全日制公辦普通高等職業院校。學院由校本部、農學院、林學院、醫學院、人文社科學院、藝術學院6個校區組成,校本部位于榆林國家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學院總占地面積3000余畝,建筑面積43萬平方米。
第五條 辦學地點:新生分別按專業歸口到相應校區就讀,校本部位于陜西省榆林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西環路1號,郵編:719000。
第六條 凡具有榆林職業技術學院正式學籍的學生,在規定年限內達到所在專業畢業要求者,可獲得榆林職業技術學院頒發的普通高等學院專科畢業證書。國家承認學歷,教育部網上統一電子注冊,可上網查詢。
第三章 組織機構
第七條 學院設立招生委員會,負責確定招生政策,決定招生工作重大事項,是招生工作的領導機構,由學院招生就業處、教務處、紀檢監察室、保衛處、各教學院系(部)等部門組成。
第八條 學院招生就業處是開展招生工作的常設機構,負責組織和實施學院招生日常工作。
第四章 招生計劃
第九條 2022年擬面向陜西、山西、內蒙古、甘肅、青海、寧夏、貴州、四川、黑龍江、西藏、廣西、云南、湖北等13個省市(自治區)招生,分省招生計劃由各省市(自治區)招生辦公室向社會公布。
招生專業有:煤礦智能開采技術、礦山機電與智能裝備、數控技術、智能控制技術、電氣自動化技術、化工裝備技術、化工自動化技術、現代農業技術、林業技術、園林技術、畜牧獸醫、工程測量技術、熱能動力工程技術、建筑工程技術、建筑消防技術、工程造價、機電一體化技術、無人機應用技術、應用化工技術、煤化工技術、分析檢驗技術、數字媒體技術、云計算技術應用、護理、藥學、醫學檢驗技術、醫學影像技術、康復治療技術、大數據與會計、電子商務、現代物流管理、學前教育、小學教育、現代文秘、戲曲表演等35個專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