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陽科技職業學院2022年單招招生章程
2022-04-15 08:47:50河南省教育廳
第一章 總則
為認真貫徹全國、全省職業教育大會精神,全面落實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的《關于推動現代職業教育高質量發展的意見》和《教育部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完善高職院校分類考試工作的通知》(教學廳函〔2021〕36號)要求,結合《河南省教育廳關于做好2022年高等職業教育單獨考試招生和技能拔尖人才免試入學工作的通知》(教學〔2022〕59號)要求,同時落實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態化要求,嚴格按照國家衛生健康委、教育部最新版學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術方案和我省疫情防控文件要求,為確保我校2022年單獨招生考試工作的順利進行,維護學校和考生合法權益,現結合學校招生工作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條 本章程適用于洛陽科技職業學院高職單獨招生工作。
第二條 學校招生工作貫徹“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程序、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
第三條 學校招生工作接受紀檢監察部門、新聞媒體、考生及其家長和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二章 學院概況
第四條 學校全稱:洛陽科技職業學院;簡稱:洛科院;院校國標代碼:14480;河南省招生代碼:6391。
第五條 學校地址:河南省洛陽市洛新產業集聚區學院路1號,郵編:471822。
第六條 學校辦學層次及類型:民辦、全日制普通高職(專科)院校。
第七條 基本情況
洛陽科技職業學院是經河南省人民政府批準,國家教育部備案,具有獨立頒發國家高等教育學歷證書資格、納入全國統一招生計劃的全日制綜合性普通高等院校。
學校地處十三朝古都、牡丹花城洛陽。堅持“以父母之心育人,幫助學生成就夢想”的辦學宗旨。在多年的辦學實踐中,走出了一條符合自身實際的特色發展之路,取得了顯著的辦學成績,得到了政府和社會各界的廣泛贊譽。
學校占地2400余畝,以澗河為界分河東、河西兩大校區,建有至善大廈、數字化教學樓、實訓樓、圖書館、學術報告廳、學生公寓群、餐廳、游泳場、駕校、電子商務實訓中心、數控實訓中心、汽車實訓中心、大數據會計實訓中心、計算機實訓中心、生物實驗室、形體室、琴房、畫室、航空模擬艙、機械傳動演示室、汽車電器實訓室、汽車電控實訓室等配套校內實習實訓設施。
學校高職層次開設專業有:電子商務、軟件技術、計算機應用技術、物聯網應用技術、金融服務與管理、人力資源管理、機械制造與自動化、大數據技術、國際經濟與貿易、汽車制造與試驗技術、建設工程管理、城市軌道交通運營管理、藥品生產技術、電氣自動化技術、動漫制作技術、藝術設計、表演藝術、大數據會計、空中乘務、新能源汽車技術、學前教育等51個專業。
學校發展思路清晰,辦學理念先進,教學管理規范,環境優美,設施齊全,是一所生機勃發、前途輝煌的高職院校。
第三章 組織機構
第八條 學校成立以校長為組長的招生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負責制定招生章程、招生政策和招生計劃,討論決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
第九條 學校招生辦公室是組織和實施招生工作的常設機構,具體負責全校招生宣傳和咨詢等工作。
第十條 學校紀律檢查委員會對招生工作實施監督。
第四章 招生對象
(一)招生對象
1.已通過河南省2022年普通高校招生統一考試報名的考生。
2.已通過河南省2022年普通高校對口招收中等職業學校畢業生考試報名的考生。
(二)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思想品德優良,身體狀況符合《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的要求,同時還要求無肢體殘疾、無傳染性疾病、心臟疾病等。
第五章 志愿填報及信息確認
(一)志愿填報
1.志愿填報。符合單獨招生條件的考生于2022年3月24日9時至3月26日18時登錄“河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服務平臺”(http://pzwb.heao.gov.cn)進行網上志愿填報。
(二)確認報名信息和領取準考證
2.學校依據考生填報志愿信息,與河南省教育考試院結合,對考生報名資格進行審查,學校官網(http://www.lku.edu.cn)同步進行公示通過資格審查的考生名單。
3.經資格審查后公示的考生,請于4月7日前到學校官網(http://www.lku.edu.cn)下載打印準考證。逾期未進行報名信息確認者取消報名資格。
4.確認報名信息時須攜帶以下資料:
(1)本人二代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2)與高考錄取照顧政策加分相關的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3)河南省2022年高考考生號(14位)和報名序號(12位)。
5.考生提交的材料及填寫內容必須準確真實,如弄虛作假者直接取消考試資格。
第六章 考試
第十一條 按照國家教育考試和疫情防控常態化要求,并在洛陽衛生健康和疾控部門指導下,科學制定疫情防控及考試方案,并上報洛陽疫情防控領導機構審批,采取分專業、分時段、多批次、小規模組織考試,全程封閉考試管理,考生體溫不高于37.3℃,憑健康碼、行程碼、48小時內核酸陰性證明,經學校保衛處查驗合格后方可到校考試,到后即考、考后即離,減少人員聚集和流動的原則進行考試。
(一)考試科目及分值
1.普通高中類考生、社會考生:(滿分400分)
(1)文化科目考試
①考試內容:語文、數學、英語大綜合;
②考試方式:90分鐘閉卷筆試;
③試卷分值:200分;
④考試時間:4月8日-4月10日。
(2)職業適應性測試
①考試內容:重點考察考生的專業素養、科學素質、職業潛能和職業傾向;
②考試方式:筆試、技能操作或面試;
③考試分值:筆試100分,技能操作或面試100分;
④考試時間:4月8日-4月10日。
2.中職類考生(滿分400分)
(1)文化科目考試
①考試內容:語文、數學、英語大綜合;
②考試方式:90分鐘閉卷筆試;
③試卷分值:200分;
④考試時間:4月8日-4月10日。
(2)職業技能考核
①考試內容:主要考察考生的綜合專業能力、崗位技能、通用技術等;
②考試方式:筆試、技能操作或面試;
③測試分值:筆試100分,技能操作或面試100分;
④考試時間:4月8日-4月10日。
3.退役士兵類考生(滿分400分)
(1)該類考生需在4月5日18點前向學校招生辦公室遞交免文化素質考試申請,并提供戶籍所在地退役軍人事務局出具的資格審核證明、退伍證、身份證原件等相關材料,經學校招生工作委員會審核后,對通過資格審查合格的退役士兵考生免文化素質考試,對未按照要求提供材料進行資格審查的考生,需參加文化素質考試。考生本人須對申請資料真實性負責,對提供虛假材料獲取相應資格的,一經查實,將依據相關規定,取消其當年報名、考試和錄取資格。
(2)職業適應性測試
①考試內容:主要考察考生的綜合專業能力、崗位技能、通用技術等;
②考試方式:筆試;
③測試分值:筆試200分,技能操作或面試200分;
④考試時間:4月8日-4月10日。
(二)技能拔尖人才免試入學
1.免試對象和條件
對于獲得由教育部主辦或聯辦的全國職業院校技能大賽三等獎及以上獎項,或由省級教育行政部門主辦或聯辦的省級職業院校技能大賽一等獎的中職畢業生,和具有高級工或技師資格(或相當職業資格)、獲得縣級勞動模范先進個人以上稱號的在職在崗中職畢業生,可免試錄取學習。
2.免試錄取程序
(1)考生本人在4月6日前填寫《河南省普通高等學校招收技能拔尖人才免試入學登記表》向學校提出免試入學申請,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確認審核考生獲獎情況。
(2)學校將對符合申請免試入學資格的考生名單進行公示,公示期滿后,學校提交考生名單及《河南省普通高等學校招收技能拔尖人才免試入學登記表》、考生身份證復印件、技能競賽獲獎證書復印件上報到省教育廳職業教育與成人教育處備案。
第七章 錄取原則
第十二條 錄取工作在河南省教育考試院領導下,由學校組織按照專業由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考生成績需達到我校單獨考試招生專業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
1.高中生采用考生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等級成績,根據考生高中學業水平考試語文、數學、英語科目成績等級進行賦分,賦分標準:A-D級分別按95%、80%、70%和60%進行賦分,作為考生相應科目成績。折算后計為文化素質成績和高中生的職業適應性測試總分由高到低擇優錄取。
2.中職生按照文化知識成績和職業技能測試總分由高到低擇優錄取。
3.社會生按照文化知識成績和職業適應性測試總分由高到低擇優錄取。
4.退伍士兵按照職業適應性測試總分由高到低擇優錄取。
5.同分考生按照報考專業招生計劃數和文化素質考試成績排序,擇優錄取。
5.經審核符合技能拔尖人才免試入學資格考生可免試錄取。
第十三條 按教育部要求,實行學校負責、招辦監督體制,按考生德、智、體等方面公平、公正、擇優錄取。
第十四條 外語語種要求:不加試口語,只限英語考生。
第十五條 對考生體檢身體健康要求:執行《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文件規定。
第十六條 錄取結果的公布渠道:招辦咨詢電話、學校招生信息網、學校官方網站等形式向考生和社會公布。
第十七條 學校根據錄取原則確定擬錄取名單,報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核、批準,并上報河南省教育廳和河南省教育考試院審批、備案,錄取學生名單將在我校官方網站上公布。
第八章 獎學金、助學金及助學貸款
(一)學校設有綜合獎學金、單項獎學金、平時考績獎等獎勵制度。按照國家高等學校學生資助政策文件要求,可享受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國家助學金、國家助學貸款等。
(二)根據國家有關政策,家庭經濟困難的新生,入校前可通過當地縣(區)級學生資助管理部門申請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 也可在入校后通過學校學生資助管理中心向銀行申請辦理國家助學貸款。學生入學后可享受資助項目:入學“綠色通道”、國家助學貸款最高可申請12000元/年、國家獎學金8000元/年、國家勵志獎學金5000元/年、國家助學金2300元-4300元/年、自強獎學金3000元/年、校內勤工助學、特殊困難補助等。
第九章 單獨招生工作日程安排
3月24日-3月26日:考生登陸“河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服務平臺(https://pzwb.haeea.cn/)進行網上填報單招志愿。
3月28日-4月5日:進行我校單招考生信息資格審查,并在學校官方網站公示通過資格審查的單招考試考生名單。
4月6日-4月7日:考生到學校學校官網(http://www.lku.edu.cn)進行信息確認、下載打印單招考試準考證。
4月8日-4月10日:考生分批次到學校參加文化知識和職業技能考試。
4月15日-22日:在學校官方網站公布考生成績及擬錄取名單。
4月23日-25日:上報公示后的名單至河南省教育考試院辦理錄取手續。
4月25日后:通過國家郵政局EMS寄遞錄取通知書。
第十章 新生入學和待遇
通過高職單招、技能拔尖人才免試錄取的考生須持有效身份證件、《錄取通知書》原件,按學校錄取通知書規定時間入學報到。入學后進行新生入學資格審查、錄取資格復查,經審查合格學校按相關學籍管理規定給予辦理注冊學籍。轉學、轉專業按照國家、省和學校的相關規定執行,其他待遇與參加高考錄取的學生相同。學生修完教育教學計劃規定的課程,成績合格,達到學校畢業要求的,準予畢業,頒發普通專科畢業證書。學校嚴格落實國家和河南省各項學生資助政策,幫助符合受助條件的學生順利入學并完成學業。就業政策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一章 其它
第十八條 新生入校后,學校按照教育部的有關規定進行入學體檢,對體檢不合格的學生,取消入學資格。
第十九條 收費標準按洛陽市發改委和物價部門批準標準執行。學費:普通類:11800元/年;其中(電子商務12000元/年;電子競技運動與管理12000元/年;計算機應用技術12000元/年;計算機網絡技術12000元/年;汽車制造與試驗技術12000元/年;新能源汽車技術12000元/年;城市軌道交通運營管理12000元/年;嬰幼兒托育服務與管理12000元/年;軟件技術12000元/年;跨境電子商務12000元/年);藝術類:14800元/年。
住宿費:標準四人空調間:1500元/年;標準八人空調間:900元/年。
第二十條 退學學費規定:執行河南省政府文件規定:學習不足一學期的按一學期收取學費和住宿費,滿一學期不足一學年的按一學年收取學費和住宿費。
第二十一條 頒發學歷證書的學校名稱及證書種類:洛陽科技職業學院;普通高等教育專科學歷證書。
第十二章 附則
(一)學校未委托任何機構和個人開展招生工作相關事宜。對以洛陽科技職業學院名義進行非法招生宣傳等活動的機構或個人,學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責任的權利。
(二)本章程若有與上級有關政策不一致之處,以上級教育主管部門的政策為準。
(三)本章程未盡事宜,按上級有關規定執行。
(四)本章程由洛陽科技職業學院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五)聯系方式:
咨詢電話:0379-63087788
監督電話:0379-63087799
傳 真:0379-63087766
學校網址:http://www.lku.edu.cn
郵 箱:lykjzyxy@163.com
學校地址:河南省洛陽市洛新產業集聚區學院路1號
郵 編:471822
洛陽科技職業學院
2022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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