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州工業應用技術學院2022年單獨招生章程
2022-04-15 08:41:43河南省教育廳
第一章 總則與辦學概況
第一條 為深化招生錄取制度改革,拓寬優秀人才的選拔渠道,推進學生素質教育,促進學生高質量就業,執行教育部實施陽光工程、依法治招的精神,我校開展2022年高職單獨招生工作。為了維護學校和廣大考生的合法權益,根據教育部和河南省教育廳有關文件精神,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本章程適用于學校高職(專科)單獨招生工作。
第三條 按照教育部和我省關于做好疫情常態化防控下各項教育教學工作要求,我校會同衛生健康部門、疾控機構及其他有關部門,制定防疫工作方案,強化部門防疫責任,落實考點防疫措施,切實保障廣大考生和涉考教師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
第四條 學校全稱:鄭州工業應用技術學院,是經國家教育部批準設立的全日制民辦普通本科高等學校,現設東、西兩個校區,其中大一新生在西校區,大二大三在東校區。學校國標代碼:12747;在豫招生代碼:6175。
第五條 學校設有機電工程學院、建筑工程學院、信息工程學院、軟件學院、醫學院、藥學與化學工程學院、商學院、管理學院、外國語學院、音樂學院、藝術設計學院、體育學院、職業教育學院、馬克思主義學院、基礎教學部、國際教育學院,設置本專科專業83個(不含專業方向),其中本科專業46個,高職高專專業37個,初步形成了以工學為主,工學、醫學、經濟學、管理學、文學、藝術學、教育學等多學科協調發展的學科專業布局。
第二章 組織機構及職責
第六條 學校成立單獨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組長由校長擔任,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招生辦公室,下設錄取工作組、命題考務組、紀檢監察組等工作組。凡屬考核、錄取中重大問題,一律由領導小組集體研究決定。
第七條 學校紀檢監察部門全程監督單獨招生工作,建立健全監督機制,保證單獨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公開,實施“陽光工程”。
第三章 招生對象、招生專業與考核辦法
第八條 招生對象
(一)已通過河南省2022年普通高校招生統一考試報名的考生。
(二)已通過河南省2022年普通高校對口招收中等職業學校畢業生考試報名的考生。
第九條 2022年單獨招生專業附后。
第十條 報名時間
考生于2021年3月24日9時至3月26日18時登錄“河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服務平臺”(http://pzwb.heao.gov.cn)進行網上志愿填報。須在規定的時間內填報我校志愿,每名考生限報1所高校。填報志愿時,考生可選報1-5個專業志愿。
報考我校的退役士兵考生須在“河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服務平臺”填報我院志愿后于3月28日至3月29日攜帶本人《義務兵退出現役證》、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到我校東校區行政樓招生辦公室105室進行登記,退役士兵資格審核貫穿全過程,考生本人須對申請資料真實性負責,對提供虛假材料獲取相應資格的,一經查實,將依據相關規定,取消其當年報名、考試和錄取資格。
第十一條 考核辦法
(一)考核工作在河南省教育廳和河南省教育考試院的監督和指導下進行。考核由“文化素質考試+職業技能測試”兩部分組成。“文化素質考試”成績原則上采用考生的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等級;沒有高中學業水平成績的考生參加高校組織的“文化素質考試”。考核地點設在鄭州工業應用技術學院。
1.文化素質考試
(1)普通高中類考生。有“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等級成績”的高中畢業生不再參加此項考試,直接采用考生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等級,按所有科目成績等級折算分數*0.1作為文化素質考試成績,滿分90分。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等級成績A、B、C、D、E等級對應折算成績為90分、80分、70分、60分、50分。
(2)普通中職類考生、無“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等級成績”的高中畢業生(以下簡稱“社會考生”)。普通中職生和社會考生參加文化素質考試,考試科目為語文(45分)、數學(45分),滿分90分;凡報考我校商務英語、應用英語專業的考生需加試英語(45分),三門科目滿分為135分(最終折合為滿分90分)。其中語文、數學為一份試卷,英語單獨一份試卷,考核均采用閉卷筆試形式。
2.職業技能測試
所有考生均需參加職業技能測試,按照報考第一專業志愿參加考試。
(1)職業適應性測試。有“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等級成績”的普通高中類畢業生和社會考生進行職業適應性測試,形式為面試。重點考察考生的道德品質、交流與合作能力、分析問題解決問題能力、考生對專業的了解程度、職業價值觀、職業性格與報考專業(職業)的匹配度,以及學生學習及將來從事專業(職業)所具備的潛能,滿分260分。
(2)職業技能測試。普通中職類考生、藝術類考生進行職業技能現場測試。其中普通中職類考生方式為面試或實操;表演、舞蹈、音樂類等藝術類考生采用才藝表演方式,美術類專業考生采用素描等方式。重點考察考生的基本專業知識、專業素養、專業動手操作能力等,滿分為260分。
(二)退役士兵考生實行免文化素質考試,只需參加我校組織的職業技能測試,成績由高到低進行錄取。
(三)技能拔尖人才免試入學條件和程序依據河南省教育廳《關于做好2022年高等職業教育單獨考試招生和技能拔尖人才免試入學工作的通知》中的相關要求執行。
第四章 命題、考試與評卷
第十二條 命題與考試工作在河南省教育廳和河南省教育考試院的指導監督下由我校單獨招生領導小組組織實施。
(一)命題
命題、印刷與運輸、保密等工作,嚴格按照國家考試相關規定執行。
(二)考試
嚴格考核過程管理,嚴肅考風考紀,規范操作程序,對在考試中被認定為違規的考生及工作人員,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要求進行處理。
(三)評卷
組成評卷小組,科學合理的制定評判標準,參照《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考務工作規定》組織實施。加大信息公開及結果公示力度,確保試卷評判工作公平、公正、透明。
第五章 錄取規則
第十三條 按照教育部的有關規定,堅持“公平、公正、公開、擇優”的錄取原則,根據考生文化素質考試成績、職業技能測試成績的總和,分專業科類劃定錄取控制分數線,按照平行志愿即分數優先遵循志愿的原則,根據總分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總分相同的考生按語文成績、數學成績、英語成績進行依次排序。
第十四條 學校根據錄取原則確定預錄取名單,報學校單獨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核、批準、公示。公示結束后上報河南省教育廳和河南省教育考試院審批、備案,并辦理錄取手續。錄取學生名單在我校網站主頁公布。
第十五條 身體健康,無傳染性疾病,符合《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要求。
第六章 收費標準及其他
第十六條 2022年我校專科各專業學費、住宿費收費標準
普通專科:藝術類11000元/年/生,醫學類11000元/年/生,理工類11000元/年/生,文管類10500元/年/生,住宿費1500元/生/年。
第十七條 獎學金、助學金:
(一)國家獎學金每生每年8000元,國家勵志獎學金每生每年5000元。
(二)學校獎學金:
1.本科生
(1)凡學年成績平均分達95分以上者(含95分),均可獲得特等獎學金,特等獎學金3000元;
(2)一等獎學金1500元;
(3)二等獎學金1200元;
(4)三等獎學金800元。
2.專科生
(1)凡學年成績平均分達95分以上者(含95分),均可獲得特等獎學金,特等獎學金2000元;
(2)一等獎學金1200元;
(3)二等獎學金1000元;
(4)三等獎學金600元。
(三)助學金:國家貧困助學金(每年3300元/生)
第十八條 助學貸款:學校設有獎助學辦公室負責國家助學貸款事項,每學年貸款額度最高為12000元/人。
第十九條 勤工助學:學校專門設立了大學生勤工助學部門,在校期間,學生可以在集團公司下屬企業或校內通過勤工助學獲得一定的報酬。
第二十條 學校頒發的是普通全日制專科高等學校學歷證書,注明的學校名稱為鄭州工業應用技術學院。
第七章 疫情防控指南
第二十一條 為保護全體師生身體健康,保障考試正常順利進行,根據省教育廳等上級主管部門要求特制定此防疫防控要求。
1.提前準備以下材料:a.健康碼、行程碼;b.足夠個人使用口罩;c.個人洗手液等其他必備防疫用品等。
2.下列情況者暫不得報到入校考試:(1)報到前14天內有流行病學史,與新冠肺炎確診病例、疑似病例有密切接觸者;(2)出現感冒、發燒、咳嗽、乏力、咽痛、腹瀉以及其他身體不適等病狀。有此類情況者,根據疫情防控相關要求,學校將實施特殊考核。
3.考生須按照指定路線進出校園,進入指定考場參加考試,不得在校園內隨意走動。考核結束后須立即離校,不得逗留。陪同人員及車輛不得進入校園。
4.學校將嚴格按照疫情防控要求,于2022年4月9日(周六)自主組織考試工作,可提前一天來校領取準考證。全程封閉考試管理,減少人員聚集和流動。
5.為保障考生及考務工作人員健康安全,除核驗身份等必要環節外,考生須全程佩戴口罩,應與他人保持1米以上距離,考生之間避免近距離接觸交流,不扎堆、不聚集。
6.考生若在考前出現發熱、乏力、咳嗽、呼吸困難、腹瀉等病狀,須立即上報學校或當地招生考試機構,及時做好防護措施后就診。測試過程中,如出現不適癥狀應及時報告考務工作人員,并按我校防控應急預案接受相關處置。
7.考生要加強旅行途中自我防護,乘坐火車、飛機過程中全程佩戴口罩,減少進食,盡量避免脫口罩。途中與他人保持安全間距,密切留意周圍旅客的健康狀況,盡可能選擇靠窗座位,并減少來回走動。
8.如因疫情防控需要或遇惡劣天氣等突發情況,學校考核工作將根據實際情況進行調整或啟用備用方案,具體方案將通過學校官網公布。
第八章 附則
第二十二條 新生報到時,須攜帶錄取通知書、二代身份證、準考證。
第二十三條 新生入校后,按照河南省教育廳的統一部署對新生資格進行復查。對在報名和考核過程中有弄虛作假或其他違紀違規行為的考生,取消其學籍。
第二十四條 本章程以國家法律、法規、規章和上級有關政策為依據。學校以往有關招生工作的要求、規定如與本章程相沖突,以本章程為準;本章程若有與國家有關政策不一致之處,以國家和上級有關政策為準,學校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第二十五條 招生咨詢部門:鄭州工業應用技術學院招生辦公室,聯系電話:0371-85011888,紀委監督電話:0371-85015000。地址:鄭州市新鄭市學院路16號;郵編:451100。學校招生信息發布網址:https://zsb.zzuit.edu.cn/,學校網址:https://www.zzuit.edu.c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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