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師范學院2022年退役大學生士兵免試專升本招生章程
2022-02-23 16:26:29浙江省教育考試院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規范退役大學生士兵免試專升本招生工作(以下簡稱免試專升本),維護考生、學校的合法權益,確保招生工作順利進行,根據《教育部辦公廳關于做好2022年普通高等學校專升本考試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學廳〔2021〕8號)《浙江省2022年退役大學生士兵免試專升本招生工作實施辦法》(浙教辦考〔2021〕58號)的有關政策和規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學校招生工作嚴格執行教育部和省級招生主管部門的相關政策和規定,堅持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透明的原則,綜合評價、擇優錄取。
第二章 學校概況
第三條 學校全稱:湖州師范學院。
第四條 學校代碼:10347(國標代碼)、0021(浙江省代碼)。
第五條 辦學層次和類型:本科,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
第六條 頒發畢業證書及學位證書的學校名稱:湖州師范學院。
第七條 辦學地點:湖州市吳興區二環東路759號。
第三章 組織機構
第八條 學校設立免試專升本工作領導小組,全面負責免試專升本各項工作,并對重大事宜做出決策。
第九條 學校招生就業辦公室是組織和實施招生工作的常設機構,具體負責免試專升本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條 實施“陽光工程”,學校紀檢監察部門對招生工作進行全程監督,確保招生錄取工作公平、公正、公開,維護廣大考生和學校的合法權益。
第四章 招生專業
第十一條 學校免試專升本招生面向在浙江省應征入伍且在退役后完成高職(專科)學業的退役大學生士兵。學校將招生專業分為經管、理工、藝術三個招生類別,具體招生專業如下表:
專業名稱 |
類別 |
計劃數 |
學費參考(元/年) |
高職階段所學專業要求 |
旅游管理 |
經管類 |
7 |
4800 |
經管類專業 |
生物工程 |
理工類 |
10 |
5500 |
高職高專階段所學專業為園藝技術、綠色食品生產與檢驗、林業技術、園林技術、水產養殖技術、食品生物技術、藥品生物技術、食品加工技術、食品質量與安全、食品貯運與營銷、食品檢測技術、食品營養與檢測、藥品生產技術、藥品質量與安全、生物制藥技術、藥品經營與管理、藥學、生物教育的考生可報考。 |
視覺傳達設計 |
藝術類 |
11 |
9000 |
高職高專階段所學專業為包裝工程技術、包裝策劃與設計、服裝設計與工藝、數字媒體應用技術、視覺傳播設計與制作、服裝與服飾設計、動漫制作技術、會展策劃與管理、藝術設計、廣告設計與制作、數字媒體藝術設計、工藝美術品設計、美術、舞臺藝術設計與制作、傳播與策劃、美術教育的考生可報考。 |
注:具體招生專業、計劃以浙江省教育考試院公布為準。
第五章 綜合測試
第十二條 綜合測試形式為面試。面試內容為專業相關的綜合素質與能力。學校將根據省考試院提供的名單,在本科招生網(http://zsw.zjhu.edu.cn/)上發布綜合測試公告,請報名考生隨時關注,并及時打印準考證。
第十三條 根據《關于普通高校專升本和“2+2”招生考試收費標準的復函》(浙價費〔2005〕17號),參加我校綜合測試的考生須交納測試費,標準為110元/人,逾期未交納者視為自動放棄綜合測試資格。因個人原因未參加學校綜合測試者,測試費不予退還。
第六章 錄取規則
第十四條 榮立個人三等功及以上的考生可免于參加綜合測試并優先錄取,各專業招生計劃根據其錄取結果相應扣減。當報名人數不足專業計劃數時,符合報名條件考生直接錄取。
第十五條 專業投檔辦法:學校分專業按照綜合測試分數優先的原則擇優錄取。若考生綜合測試分數相同,則按同分帶入處理。對所填專業志愿均不能滿足的考生,作退檔處理。未被我校錄取的,進入后續志愿的投檔程序。
第十六條 當一志愿錄取未滿時,學校將進行后續志愿錄取,測試及錄取形式類比一志愿。學校錄取進程及結果按照教育部和浙江省教育考試院的有關要求及規定進行公布。考生可登錄學校本科生招生網查詢。
第十七條 對非應屆考生,我校將于4月中旬前公布正式錄取結果,并寄發錄取通知書。對預錄取的應屆畢業生,由就讀高校于當年7月5日前完成高職(專科)畢業資格審核確認,并報浙江省教育廳職成教處復核,我校按審核通過的名單辦理錄取手續,寄發錄取通知書;不能如期畢業的取消錄取資格。
第七章 學籍管理
第十八條 報到注冊和學籍管理
新生憑“錄取通知書”和2022年7月5日前取得的普通高校高職高專畢業證書原件報到注冊,缺一不予報到。未按時取得高職高專畢業證書者或未按期報到者取消入學資格。專升本學生為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學生,學制兩年。學費按升入學校同屆學生收費標準執行。
學生入學后不允許轉學、轉專業。畢業時發全日制普通本科畢業證書,文憑表述為“在本校XX專業專科起點本科學習”,學習起止時間按進入本科階段學習的實際時間填寫,符合學位授予條件的授予學士學位。
第十九條 入學資格復查
新生入學后,我校將進行全面復查,對不符合報考條件、報到條件、身體條件(各專業身體要求按教育部等三部委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執行)和錄取標準以及弄虛作假、違紀舞弊者,取消其入學資格,并報浙江省教育考試院備案。
第八章 咨詢
第二十條 學校招生就業辦公室負責考生及家長的來電、來函、來訪接待工作,具體咨詢信息如下:
聯系地址:浙江省湖州市吳興區二環東路759號 郵編:313000
招生咨詢電話:0572-2599888
招生監督電話:0572-2321128(兼傳真)
學校網址:http://www.zjhu.edu.cn
招生網址:http://zsw.zjhu.edu.cn
第九章 附則
第二十一條 考生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如實記入其考試誠信檔案。在報名階段發現的,取消報考資格;在入學前發現的,取消入學資格;在入學后發現的,取消錄取資格或者學籍;畢業后發現的,由教育行政部門宣布學歷、學位證書無效,責令收回或者予以沒收;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一、提供虛假姓名、年齡、民族、戶籍等個人信息,偽造、非法獲得證件、成績證明、榮譽證書、進校健康證明材料等,騙取報名資格、享受優惠政策的;
二、在綜合素質測試、相關申請材料中提供虛假材料、影響錄取結果的;
三、冒名頂替入學,由他人替考入學或者取得優惠資格的;
四、嚴重違反高校招生規定的考試作弊等其他弄虛作假行為。
第二十二條 2022年招生計劃及專業介紹等其他信息詳見湖州師范學院本科招生網。
第二十三條 本章程由湖州師范學院招生就業辦公室負責解釋。本章程若有與國家和上級有關政策不一致之處,以國家和上級有關政策為準。此外,將視國家疫情防控情況,保留對相關測試內容、方式、時間地點等調整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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