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工業大學之江學院2022年退役大學生士兵免試專升本招生章程
2022-02-23 16:02:32浙江省教育考試院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進一步規范招生工作,確保招生工作順利進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浙江省退役大學生士兵免試專升本招生工作實施辦法》等有關政策和規定,結合浙江工業大學之江學院辦學特色和人才培養需要,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學校退役大學生士兵免試專升本招生工作嚴格執行教育部和省級招生主管部門的有關政策和規定,貫徹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透明的原則,擇優錄取。
第三條 本章程適用于浙江工業大學之江學院2022年退役大學生免試專升本招生工作。
第二章 學校概況
第四條 學校全稱:浙江工業大學之江學院
第五條 學校代碼:13275
第六條 辦學性質:浙江工業大學之江學院是1999年經浙江省人民政府批準、經教育部確認、由浙江工業大學舉辦的全日制本科獨立學院,2012年起由浙江工業大學與紹興市柯橋區教育投資有限公司合作舉辦。
第七條 辦學層次和類型: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獨立學院。
第八條 頒發畢業證書及學位證書的學校名稱:浙江工業大學之江學院。
第九條 學校地址:浙江省紹興市柯橋區越州大道958號。
第三章 組織機構
第十條 學校成立退役大學生士兵免試專升本(以下簡稱“免試專升本”)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具體負責實施該項工作,并對重大事宜做出決策。
第十一條 學校招生辦公室是組織和實施招生工作的常設機構,具體負責免試專升本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二條 學校紀檢監察辦公室對免試專升本招生工作實施全程監督(監督舉報電話,0575-81112735)。
第四章 招生專業及學費標準
第十三條 2022年學校免試專升本招生專業設置工商管理、軟件工程、漢語言文學、法學、環境設計等5個專業,招生計劃以浙江省教育考試院招生主管部門公布為準。招生專業及學費標準如下表所示:
序號 |
招生專業 |
招生類別 |
學費標準 |
備注 |
1 |
工商管理 |
經管類 |
24750元/學年 |
|
2 |
軟件工程 |
理工類 |
27750元/學年 |
高職高專階段所學專業為電力系統自動化技術、機械制造與自動化、數控技術、機電一體化技術、電氣自動化技術、工業過程自動化技術、電子信息工程技術、應用電子技術、電子制造技術與設備、電子測量技術與儀器、聲像工程技術、物聯網應用技術、計算機應用技術、計算機網絡技術、計算機信息管理、計算機系統與維護、軟件技術、動漫制作技術、數字媒體應用技術、信息安全與管理、通信技術、移動通信技術、通信系統運行管理、經濟信息管理、電子商務、廣播電視技術、現代教育技術、安全防范技術、司法信息安全的考生可報考。 |
3 |
漢語言文學 |
文史類 |
18000元/學年 |
|
4 |
法學 |
法學類 |
18000元/學年 |
|
5 |
環境設計 |
藝術類 |
27750元/學年 |
高職高專階段所學專業為環境藝術設計、藝術設計、家具藝術設計、室內藝術設計、展示藝術設計、雕刻藝術設計、工藝美術品設計、工業設計、動漫制作技術、數字媒體應用技術、建筑設計、建筑裝飾工程技術、建筑室內設計、風景園林設計、建筑動畫與模型制作、家具設計與制造、服裝陳列與展示設計、會展策劃與管理的考生可報考。 |
第五章 錄取規則
第十四條 榮立三等功以上的考生免于參加校內測試并優先錄取(以浙江省退役軍人事務管理部門認定為準)。
第十五條 符合報考條件考生數若少于于或等于招生專業計劃數,學校將直接錄取;若多于招生專業計劃數,學校將組織校內測試。校內測試形式為筆試,主要考查考生的專業基礎及專業素養等。
第十六條 當符合報考條件的考生數多于招生專業計劃數時,學校將依據校內測試成績,遵循“分數優先,志愿平行”的原則,錄取直至滿額(同分帶入),剩余考生將作退檔處理,并進入后續志愿的投檔流程。
第十七條 當第一志愿未滿足招生專業計劃數時,學校將進行后續志愿錄取流程,錄取規則類比第一志愿。
第十八條 學校將在招生網、招生官微等平臺發布校內測試公告和錄取進程,考生可在學校招生網查詢錄取結果。
第六章 入學復查
第十九條 被我校錄取的新生,應在學校規定的期限內到校辦理入學手續。因故不能按期入學者,應向學校請假。未請假或請假逾期者,視為放棄入學資格。新生入學后,學校在三個月內按照國家招生規定對其進行資格復查。復查不合格者,由學校區別情況,予以處理,直至取消入學資格。
第七章 附則
第二十條 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如實記入其考試誠信檔案。下列行為在在入學前發現的,取消入學資格;入學后發現的,取消錄取資格或者學籍;畢業后發現的,由教育行政部門宣布學歷、學位證書無效,責令收回或者予以沒收;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1.提供虛假姓名、年齡、民族、戶籍等個人信息,偽造、非法獲得證件、榮譽證書等,騙取報名資格、享受優惠政策的;
2.冒名頂替入學,由他人替考入學或者取得優惠資格的;
3.其他嚴重違反高校招生規定的弄虛作假行為;
4.違反國家教育考試規定、情節嚴重受到停考處罰,在處罰結束后繼續報名參加國家教育考試的,由學校決定是否予以錄取。
第二十一條 我校將視國家疫情防控情況,保留對校內測試內容、方式、時間、地點等調整的權利。其他注意事項考生請及時關注我校招生網、招生官微等相關信息。
第二十二條 學校聯系方式
招生熱線:0575-81112699
傳真號碼:0575-81112809
電子郵箱:zszj@zjc.zjut.edu.cn
學校主頁:https://www.zzjc.edu.cn/
招生網址:http://zs.zzjc.edu.cn/
第二十三條 本章程由浙江工業大學之江學院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本章程若有與國家和上級有關政策不一致之處,以國家和上級有關政策為準。
相關推薦:
高校招生簡章匯總
宿遷學院2022年“專轉本”招生簡章
最新高考資訊、高考政策、考前準備、志愿填報、錄取分數線等
高考時間線的全部重要節點
盡在"高考網"微信公眾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