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澤家政職業學院2021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2)
2021-06-15 10:43:45陽光高考
第五章 錄取規則
第十八條 嚴格按照教育部的政策和各省區招生考試院劃定的錄取分數線執行。
第十九條 對實行平行志愿的省區,執行“分數優先、遵循志愿”的原則錄取;對未實行平行志愿的省區,按照考生報考我院的志愿先后錄取,既先錄取本校第一志愿的考生,若第一志愿不滿時再錄取后續志愿的考生。
第二十條 在確定錄取資格時,學院認可生源所在省普通高校招生有關加試科目成績加分或降分投檔的有關政策。
第二十一條 單獨招生及綜合評價招生考試及錄取另執行《菏澤家政職業學院2021年單獨招生及綜合評價招生章程》及教育部、山東省教育招生考試院相關規定。
第二十二條 錄取結果的公布渠道:學院網站(http://www.hzjzxy.com),招辦咨詢電話,錄取通知書等渠道向社會公布。
第二十三條 學院根據考生提供的通信地址,用特快專遞寄發錄取通知書。
第六章 收費 、退費標準及資助政策
第二十四條 學校按照省發展改革委、省財政廳、省教育廳核定的收費標準及有關規定收費。退費按照省政府辦公廳《山東省高等學校收費管理辦法》(魯政辦字〔2018〕98號)相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五條 學校通過獎、貸、助、補、免等多種資助方式幫助學生完成學業。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可申請助學貸款、“綠色通道”、獎助學金、學費減免、勤工助學等資助項目。資助條件和標準由學校根據學生家庭經濟情況,按照省財政廳、省教育廳等5部門《山東省學生資助資金管理辦法》(魯財科教〔2020〕15號)以及學校相關規定執行。
第七章 資格復查與證書頒發
第二十六條 新生入校后,學校按照教育部有關文件規定進行入學體檢和資格審查,對體檢和審查不合格的考生,取消入學資格。
第二十七條 頒發學歷證書的學校名稱及證書種類
頒發學歷證書的學校名稱:菏澤家政職業學院;學歷證書種類:普通高等教育專科學歷證書。學歷證書進入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http://www.chsi.com.cn/)。
第二十八條 專升本政策:依據當年教育部和省教育廳的文件規定執行。
第八章 其他
第二十九條 學院不委托任何機構和個人辦理招生相關事宜。對以菏澤家政職業學院名義進行非法招生宣傳等活動的機構或個人,學院將保留依法追究其責任和承擔相應賠償的能力。
第三十條 學生就業,由山東省人力資源與社會保障廳簽發全國普通高等學校專科畢業生就業報到證。
第三十一條 本章程若有與上級有關政策不一致之處,以國家和省有關政策為準。未盡事宜,按上級有關規定執行。
第三十二條 本章程由菏澤家政職業學院負責解釋。
第三十三條 此招生章程經山東省教育廳審核,并在教育部備案,備案詳細內容可參見山東省教育廳網站(http://www.sdedu.gov.cn/)或教育部“陽光高考”信息平臺網站(http://gaokao.chsi.com.cn/)。
第三十四條 聯系方式
聯系電話:0530—4682198 4682038
傳 真:0530—4682191
學院網址:http://www.hzjzxy.com
電子郵箱:hzjzzyxyzsb@126.com
地 址:山東省單縣開發區學院中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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