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鋁業職業學院2021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2)
2021-06-14 17:15:38陽光高考
第六章 收退費標準及資助政策
第十五條 學校按照省發展改革委、省財政廳、省教育廳核定的收費標準及有關規定收費。退費按照省政府辦公廳《山東省高等學校收費管理辦法》(魯政辦字〔2018〕98號)相關規定執行。
第十六條 學校通過獎、貸、助、補、免等多種資助方式幫助學生完成學業。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可申請助學貸款、“綠色通道”、獎助學金、學費減免、勤工助學等資助項目。資助條件和標準由學校根據學生家庭經濟情況,按照省財政廳、省教育廳等5部門《山東省學生資助資金管理辦法》(魯財科教〔2020〕15號)以及學校相關規定執行。
第七章 頒發學歷證書的學校名稱及證書類別
第十七條 頒發學歷證書的學校名稱:山東鋁業職業學院
第十八條 證書類別:普通高等教育專科學歷證書
第八章 附則
第十九條 新生入校后,學院按照教育部的有關規定進行入學復查,對復查不合格的學生,取消入學資格。
第二十條 咨詢方式
學院官網:https://www.shlzhj.net/
咨詢熱線:0631—3793001 3793002
院系 咨詢電話 QQ群
電子商務學院 0631-3793045 1057400498
互聯網學院 18369182333 731453206
教育與健康學院 17606263917 / 17863057677 739890498
商學院 17863057573 955737884
智能制造與物聯網學院 13864389996/13964436205 747767038
冶金與建工學院 13287765512/15263127960 1075110895
學校地址:山東省威海市南海新區金海路118號
郵 編:264400
E-mail: 2022827391@qq.com
第二十一條 申訴渠道
我院招生工作全程接受學校紀檢監察部門及社會監督,考生對錄取有疑問的,可向紀檢監察部門反應相關問題,監督電話:0631-3793094
第二十二條 其它
1.學校不委托任何機構和個人辦理招生相關事宜。對以我院名義進行非法招生宣傳等活動的機構或個人,學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責任的權利。
2.本章程由山東鋁業職業學院負責解釋。若有與國家政策不一致之處,以上級的有關政策為準。未盡事宜,按上級有關規定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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