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師范高等專科學校2021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2021-06-14 17:09:09陽光高考
淄博師范高等專科學校2021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第一章 總則
為保證學校招生工作順利進行,維護學校和考生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等有關文件精神,結合淄博師范高等專科學校招生工作實際,制定本章程。
第一條 本章程適用于淄博師范高等專科學校2021年普通全日制專科招生工作。
第二條 學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程序,德智體美勞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
第三條 學校招生工作接受監督監察部門、新聞媒體、考生及其家長以及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二章 學校概況
第四條 學校全稱:淄博師范高等專科學校 學校代碼:13777
第五條 學校地址:山東省淄博市淄川經濟開發區唐駿歐鈴路99號
第六條 辦學類型:公辦普通高等專科學校
第七條 辦學層次:專科
第三章 組織機構
第八條 學校成立以學校主要領導為組長的招生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是學校開展招生工作的領導和決策機構,討論決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組織、領導和協調招生工作。
第九條 學校招生就業處是組織和實施招生及其相關工作的常設機構,具體負責學校普通專科和高職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條 學校紀檢監察部門對招生工作實施全程監督。
第四章 招生專業與計劃
第十一條 學校招生計劃和專業通過省級招生主管部門、學校招生簡章、學校網站等形式向考生公布。考生填報志愿時,以省級招生主管部門正式公布的計劃和專業為準。
第五章 錄取規則
第十二條 體檢標準按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修訂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及有關補充規定執行。
特別提醒:考生如有身體狀況不適合從事教師職業的,建議慎重考慮是否報考師范專業(可參看《山東省教師資格認定體檢標準》)。
第十三條 外語語種要求:無口試要求,專業語種不限。
第十四條 錄取時無男女比例限制。
第十五條 在高考成績達到同批次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的考生中,學校按照各省級招生主管部門規定的投檔比例調閱考生檔案,具體比例由各省(市)招生主管部門確定。
第十六條 學校按照各省的志愿設置及投檔錄取原則進行錄取。
在實施高考綜合改革試點的省份,按進檔考生志愿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錄取。
在未實施高考綜合改革試點的省份,執行相關省份的投檔規定,按照志愿優先原則,考生進檔后,根據專業計劃數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錄取。
第十七條 專業錄取時各專業志愿間不設分數級差,無相關科目的成績要求。
第十八條 山東省春季高考統一考試錄取:
對同一專業類別進檔考生,平行志愿進檔后,先按照專業志愿排序,優先錄取第一專業志愿,第一專業志愿不能滿足時,安排第二專業志愿,依此類推。若所有專業志愿均不能滿足,則在專業志愿服從調劑的考生中按與志愿相近的原則從高分到低分進行調劑,不服從調劑者予以退檔。
第十九條 藝術類專業錄取:
美術類專業使用山東省美術類專業統考成績,按照綜合分確定錄取專業。
舞蹈教育專業使用山東省舞蹈類(藝術舞蹈)專業統考成績,按照專業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
音樂類專業認可所有本科院校音樂類(對應藝術類專業名稱參見《山東省2021年藝術類別對應專業目錄》)相同或相近本科專業合格成績,按照文化課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
平行志愿進檔后,先按照專業志愿排序,優先錄取第一專業志愿,第一專業志愿不能滿足時,安排第二專業志愿,依此類推。若所有專業志愿均不能滿足,則在專業志愿服從調劑的考生中按與志愿相近的原則從高分到低分進行調劑,不服從調劑者予以退檔。
第二十條 體育類專業,從進檔考生中,按照綜合分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綜合分平行時,按照專業成績的高低擇優錄取。
第二十一條 在確定錄取資格時,考生的各種加分、降分情況均計入總分,無單科成績要求。
第二十二條 錄取結果的公布渠道:各省(區、市)規定的官方網站、淄博師范高等專科學校招生信息網、錄取通知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