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信息職業技術學院2021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2021-06-14 16:48:02陽光高考
山東信息職業技術學院2021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第一章 總則
為貫徹教育部“依法治招”的精神,落實“陽光高考”政策,保證山東信息職業技術學院(以下簡稱學校)招生工作依法依規有序進行,堅持誠信辦學、提高生源質量、規范招生行為,維護考生合法權益,依據教育部《關于做好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學[2021]1號)、《高校考試招生管理工作八項基本要求》等有關要求和《山東省招生委員會關于做好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魯招考[2021]2號)等有關文件精神,結合學校招生工作的具體情況,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條 本章程適用于山東信息職業技術學院高職招生工作。
第二條 學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透明和德智體美勞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
第三條 學校招生工作接受紀檢監察部門、新聞媒體、考生和家長以及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二章 學校概況
第四條 學校全稱:山東信息職業技術學院 學校代碼:13012
第五條 學校地址:山東省濰坊市奎文區東風東街7494號
第六條 辦學類型:公辦普通高等職業院校
第七條 辦學層次:專科
第三章 組織機構
第八條 學校成立以院長為組長的招生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負責制定招生政策、招生計劃和測試工作,討論決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
第九條 學校成立以紀委書記為組長、紀檢監察室人員為成員的招生工作紀檢監督小組,對招生工作實施監督。
第十條 學校招生就業指導處是組織和實施招生及其相關工作的常設機構,具體負責山東信息職業技術學院普通高職專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四章 招生專業與計劃
第十一條 招生計劃和專業通過各省級招生主管部門、學校招生簡章、學校招生網站等形式向社會公布。各有關省份的專業招生計劃以省級招生主管部門公布的計劃為準。
第五章 錄取規則
第十二條 根據教育部和各省招生主管部門有關文件的要求,嚴格遵守高校招生“十嚴禁”“30個不得”等工作禁令,建立健全過程透明、程序公正、管理規范、監督有效的錄取工作機制。學校招生工作在考生德、智、體等方面綜合考評基礎上,公開、公平、公正、擇優錄取。
1.錄取工作實行“學校負責、省級招生主管部門監督”的辦法,根據已公布的招生計劃,按照各省教育主管部門確定的錄取批次、投檔原則及投檔比例開展招生錄取工作。
2.山東、河北、湖南等高考改革省份普通類專科錄取時,根據該省投檔方式,對進檔考生按專業招生計劃數及專業選考科目要求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錄取后對未完成計劃的專業,進行后續志愿錄取。
3.對未高考改革的省份,按照各省的志愿設置及投檔錄取原則進行錄取。即對平行志愿的省份,按照“分數優先,遵循志愿”的錄取原則,從高分到低分錄取。對未實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按照“志愿優先”的錄取原則,先錄取第一志愿報考本校的考生,第一志愿投檔考生不足時,再錄取后續志愿考生。
對部分缺額專業,根據考生成績和志愿情況進行調劑錄取。對無法滿足本人專業志愿,又不服從專業調劑者,學院予以退檔
4.美術類考生需參加山東省美術類專業統一考試,并取得專業統考合格證;我院認同山東省美術類專業統考成績,實行平行志愿,按綜合分投檔錄取,根據進檔考生專業志愿,由高分到低分進行擇優錄取。
5.春季高考專業按春考類別對同批志愿進檔的考生,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相同條件下優先考慮技能成績高的考生。
6.定向培養士官專業在實施平行志愿的省份,按照"分數優先,遵循志愿"的錄取原則進行錄。辉谖磳嵭衅叫兄驹傅氖》荩凑“專業志愿清”原則進行錄取。其他事宜執行上級文件要求。考生成績相同時,按照各省投檔辦法依次擇優錄取。
7.外語語種要求:語種不限,但考生入學后我院公共外語教學為英語。
8.男女限定要求:除定向培養士官外,報考其它各專業男女比例不限。
9.學校認同各。ㄊ、自治區)對考生的加分政策,按省級招生主管部門的規定加分提檔、錄取。
10.考生體檢和專業限報按照《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執行。新生入學后進行體檢復查,凡不符合錄取條件或有舞弊行為的,取消其入學資格,一律予以退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