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鋼工學院2021年高等職業技術教育招生章程(2)
2021-06-06 21:37:43陽光高考
第四章 報到與后續管理
第十二條 報到:按國家招生規定錄取的新生,持我院段宏韜院長簽發的《錄取通知書》,按學院規定的期限到校辦理入學手續。因故不能到校辦理入學手續者,需向學院提出書面申請,未經我院書面同意而逾期不報到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當理由以外,視為放棄入學資格。具體報到要求見《首鋼工學院2021年新生報到須知》。
第十三條 入學資格復查:新生入學后,學院在三個月內按照國家招生規定對其進行復查,復查合格者予以注冊學籍。復查不合格者,由學院區別情況予以處理,直至取消入學資格。
第十四條 學生培養依據:新生入學注冊后,學校依據《首鋼工學院學生管理細則》、《首鋼工學院學籍管理規定》等規章制度進行管理,按教學計劃對學生進行培養。
第十五條 學生資助相關政策:首鋼工學院設有多種形式的獎、助學金,設有國家助學貸款和勤工助學崗位。
第十六條 證書頒發方法:學生完成規定學業,經審查達到畢業標準,頒發首鋼工學院全日制普通高等職業教育專科畢業證書。
第五章 附則
第十七條 章程適用范圍:適用于全國高等職業技術教育招生。
第十八條 章程執行時間: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開始執行。凡以前首鋼工學院有關高職招生工作的政策、規定與本章程不一致的,一律廢止,均以本章程規定為準。
第十九條 章程解釋權:本章程歸首鋼工學院招生就業辦公室負責解釋。
第二十條 學校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區晉元莊路6號 郵編:100144
咨詢電話:010—59805803 59805808
學院招生網:http://www.sgit.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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