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工商大學杭州商學院2021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2021-05-30 15:31:01陽光高考
浙江工商大學杭州商學院2021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確保學校招生工作順利進行,切實維護學校和考生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以及教育主管部門的有關政策和規定,結合我校招生工作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本章程適用于浙江工商大學杭州商學院2021年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
第三條 學校招生工作實施“陽光工程”,遵循公開、公平、公正、擇優錄取的原則,并接受廣大考生及其家長和社會的監督。
第二章 學校概況
第四條 學校全稱:浙江工商大學杭州商學院。
第五條 學校代碼:13290,浙江省代碼:0096。
第六條 辦學層次和類型:獨立學院,本科,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
第七條 校址:浙江杭州桐廬環城南路66號,郵編:311508。
第八條 就學地點:統一高考錄取本科新生在浙江杭州桐廬就學。
第九條 頒發畢業證書及學位證書的學校名稱:浙江工商
大學杭州商學院。
第十條 浙江工商大學杭州商學院依托浙江工商大學辦學,為1999年首批經浙江省政府批準設立的獨立學院,2004年11月由教育部予以正式確認。
第十一條 浙江工商大學杭州商學院堅持“創新型、應用型、國際化、區域化”的發展定位,順應中國高等教育轉型發展趨勢,適應經濟結構調整和產業優化升級要求,堅持開放辦學,強化理論與實踐、通識與專業、產業與教育的交互與融合,構建并實施“新商科”應用型人才培養體系,打造新商科特色明顯、應用型內涵豐厚的高水平應用型大學。
學校與浙江工商大學建立了碩士研究生聯合培養機制,截止目前,學校共有24位碩士研究生導師(含博士生導師)。學校與中國科學院大學一帶一路研究院建立了計算機科學與技術(服務機器人應用與管理方向)專業本科生聯合培養機制。中科院自動化研究所的人工智能團隊提供大數據、虛擬現實、機器視覺、機器人等相關課程開發支持以及實驗實訓支持。
第十二條 浙江工商大學杭州商學院下設管理學院、經法學院、人文與藝術設計學院、外語學院、人工智能與電子商務學院、繼續教育學院和基礎教研部,共有31個本科專業(方向),涉及經濟學、管理學、工學、理學、文學、法學、藝術學等多個學科門類。現有在校本科學生9000余人。
第三章 招生計劃與錄取原則
第十三條 學校面向全國18個省(直轄市、自治區)招生,招生計劃以各省(直轄市、自治區)招生主管部門公布的為準。
第十四條 學校實行“學校負責,省(直轄市、自治區)教育考試院(招辦)監督”的錄取體制,招生錄取工作嚴格遵守教育部和各省(直轄市 、自治區)招生主管部門的有關政策和規定。
第十五條 學校根據各省(直轄市、自治區)的生源情況確定調檔比例,調檔比例控制在當地批次計劃錄取人數的105%以內。
第十六條 新生錄取時男女比例不限。
第十七條 對考生身體健康要求,參照《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的規定執行,該《意見》中規定“學校可以不予錄取”、“學校有關專業可不予錄取”的,學校均按“不予錄取”執行。
第十八條 新生錄取參考以下原則執行:
(一)專業志愿間不設分數級差,按投檔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錄取。
(二)投檔成績相同者,參考高考文化排序分、語文、數學、外語、學業水平測試成績和綜合素質評價等,擇優錄取。
(三)所有專業志愿均未錄取者,再根據計劃缺額情況,從高分到低分處理服從專業調劑考生。
(四)浙江、山東、河北、遼寧、江蘇、福建、廣東、重慶等新高考改革省(直轄市 、自治區)按所在省(直轄市 、自治區)新高考錄取政策執行,考生所填報的專業(方向)志愿須滿足該專業(方向)選考科目要求。
第十九條 專業和文化課成績均合格的美術類專業考生的錄取按綜合分排序(其中,專業成績占50%,文化成績占50%;文化成績、專業成績均按滿分750分制折算),按第十六條原則錄取。如有省(直轄市、自治區)招生考試機構單獨設定考生綜合分計算方式的,從其規定。
第二十條 學校公共外語為英語。
第二十一條 學校認同并執行考生所在省(直轄市、自治區)招生主管部門制定的有關加分或降分投檔政策。
第二十二條 學校為鼓勵和吸引優秀考生,實行以下激勵措施:
(一)浙江省生源:對于2021年浙江省進檔考生(不含藝術類):
1.高考成績位次號列浙江省前70000名考生,在校期間可免費參加校內“雅思英語卓越班”項目,免費參加一次短期國際交流項目。
2.高考成績位次號列浙江省前90000名考生,入校一個學期后,可在全校范圍內任選專業。
(二)所有學生均享有全校范圍內申請調整專業的機會,學生入學后轉專業參照《浙江工商大學杭州商學院全日制普通本科學生轉專業管理辦法》執行。
(三)高考英語單科成績在110分及以上者(英語成績按滿分150分制計,若滿分不為150分的省(直轄市、自治區),其考生的英語高考成績按滿分150分制折算后再衡量是否符合標準),進校后可獲得申請我校會計學(ACCA方向)、金融學(CFA方向)學習資格。
(四)學校積極開展國際交流與合作,設立對外交流獎學金,通過各種國際化合作項目、短期出國交流等方式,拓展學生國際視野,提升綜合素質能力。
第二十三條 普通高校“專升本”招生工作,學校按照《浙江省2020年選拔高職高專畢業生進入本科學習工作實施細則》要求并結合學校的相關規定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