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漢商學院2021年全日制普通本、專科招生章程(2)
2021-05-29 11:14:31陽光高考
第五章新生入學及其它
第二十二條 學生入學收費嚴格按照湖北省物價部門規定的標準執行。
第二十三條 新生入學后按新生入學后的資格審查和復查按學校相關文件執行,學校將在3個月內進行全面復查,經復查不合格者,學校將視不同情況予以處理,直至取消入學資格。
第二十四條 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在校期間可以申請“國家助學金”,品學兼優的學生可參加“國家勵志獎學金”評選,特別突出的學生還可參加“國家獎學金”和學校“院長獎學金”評選。同時,學校還開展多種形式的勤工助學活動幫助學生完成學業。
第二十五條 家庭困難的考生可以申請生源地貸款。當年7至8月份,考生可以憑身份證、錄取通知書和當地民政部門開具的貧困證明到當地市、縣教育局學生資助中心辦理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
第二十六條 招生與就業工作處咨詢電話:027-84791352、84791355,網址:https://zs.wbu.edu.cn/,微信公眾號:武漢商學院招生與就業工作
第六章 附則
第二十七條 本章程未盡事宜按照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高等學校招生委員會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八條 學校不委托中介組織和個人從事招生活動,考生及家長謹防受騙。
第二十九條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執行,由學校招生與就業工作處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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