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西工商職業技術學院2021年招生章程(2)
2021-05-27 21:36:44陽光高考
第三章 招生錄取規則
第十三條 學校嚴格執行國家和自治區有關招生計劃和錄取工作管理的規定。
第十四條 普通高考考生的投檔成績需達到自治區招生考試院規定的高職專科相關批次錄取控制分數線要求。學院對投檔考生進行德、智、體、美、勞全面審核,從高分到低分降序錄取,優先滿足第一志愿填報學院的考生的第一專業志愿需求。單獨招生和對口招生按當年學院報自治區招生考試院審定后向社會公布的招生簡章中的錄取規則進行錄取。
第十五條 錄取時男女比例不限,往屆生的錄取與應屆生一視同仁。
第十六條 對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按自治區有關規定加分提檔。
第十七條 依據行業慣例和用人單位要求,建議患有傳染性疾病的考生慎選食品檢驗檢測技術、糧食儲運與質量安全、食品智能加工技術、嬰幼兒托育服務與管理、智慧健康養老服務與管理、酒店管理與數字化運營專業,以避免實習或就業受阻。此外,身患高度近視,行動不便或身體外露部位皮膚表層有嚴重損傷痕跡的考生也應慎選嬰幼兒托育服務與管理、智慧健康養老服務與管理、酒店管理與數字化運營專業。
第十八條 學校按上級規定實施計算機網上錄取,考生可通過廣西招生考試網等途徑查詢錄取結果。
第四章 組織機構與監督機制
第十九條 學校成立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領導和組織招生工作。領導小組下設招生辦公室,負責處理日常招生事務。
第二十條 學校成立有招生工作監察領導小組。領導小組下設監察辦公室負責監督檢查招生錄取全過程。設立招生投訴電話,接受社會監督。
第五章 其它
第二十一條 學校錄取的新生須按錄取通知書規定的日期到學校辦理入學手續,逾期不辦理入學手續亦不按要求辦理延期報到手續的視為自動放棄學籍注冊,取消入學資格。
第二十二條 查詢及聯系方式
1.學校招生工作處電話:0771-3151595(兼傳真)∕6758219
2.學校招生投訴電話:0771-2359078
3.學校網址:http://www.gxgsxy.com
第六章 附則
第二十三條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執行。學校以往有關招生工作的要求、規定如與本章程不符的,以本章程為準。本章程若有與國家有關政策、規定不符之處,以國家有關政策、規定為準。
第二十四條 本章程由廣西工商職業技術學院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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