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江西科技職業學院招生章程(2)
2021-05-25 23:10:53陽光高考
第四章 錄取規則
第五條:招生類型:普通高等學校高職(專科)教育
第六條:依據教育部《關于做好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通知》等文件精神,以及《江西科技職業學院招生錄取工作實施細則》,貫徹德、智、體、美、勞全面考核,尊重考生志愿、本著公平、公正、公開的錄取原則,按照分數優先,遵循專業志愿,或專業志愿優先,依據分數,擇優錄取。
第七條:根據國家下達的招生指標,嚴格按全國高考招生的規定和程序,以及江西省投檔分數線,擇優錄取參加高考填報我院的考生。學生當地報考、按當地劃定的錄取控制分數線,從高分到低分,由當地省級招生部門按計劃數辦理錄取手續,未經生源所在地省級高招部門錄取的學生,不能取得普通高等學校專科學籍,一律按非普通高等學校學生對待。
第八條:藝術類錄取時,以文化分上線,按專業成績從高分往低分錄取。
第九條:錄取專業時,根據考生填報我校各專業志愿的具體情況,所有投檔的考生按實考分數排隊,由高到低依次錄取,第一專業志愿無法滿足的,如果服從專業調劑,將由學院根據分數調劑到相應的專業。高考成績無法滿足所填報的專業志愿,又不服從調劑的,做退檔處理。
第十條:對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按省招辦的規定加分提檔,但錄取專業時以實考分數為準。高考成績總分相當的情況下,優先錄取政策照顧加分考生和英語科目分數高的考生。
第十一條:報考本校的考生報考時應根據自身健康狀況并按《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的要求慎重填報專業志愿。錄取后經學校體檢復查不合格者或體檢結果弄虛作假者,學校將報請考生所在省市招生委員會批準取消考生錄取資格。
第十二條:男女比例限制:男女比例不限。
第十三條:外語專業招收不限語種的考生。
第十四條:往屆生的錄取按照省招生辦的有關規定辦理。
第十五條:招生工作在學校紀檢、監察部門的監督下進行,錄取結果將及時通過媒體和江西科技職業學院招生信息網面向社會公布,接受社會監督。
第五章 收費項目和標準
學 費:高職(專科)文理類10800元/學年;藝術類11200元/學年;學前教育、護理、社會體育、空中乘務專業11200元/學年,中外合作辦學專業16000元/學年。注:韓國留學項目服務費66000元/人。
住宿費:2200~2800元/年(含空調房)。
教材費: 800-1000元/年(多退少補)。
退費辦法:如學生因特殊原因要求退學,按照江西省教育廳印發的《江西省民辦高校學生退學退費辦法》贛教字(2007)8號文件執行。
獎助學金:1、國家獎學金: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在校優秀學生享受國家獎學金,獲得者每人獎勵8000元/年;2、國家勵志獎學金: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在校優秀學生享受國家勵志獎學金,獲得者每人獎勵5000元/年;3、國家助學金: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在校貧困學生可申請國家助學金,獲得者每人補助:一等4400元/年,二等3300元/年,三等2200元/年。
貸款:按有關規定幫助貧困學生申請助學貸款。
第六章 入學與注冊
1.按國家招生規定錄取的新生,持錄取通知書,按學校有關要求和規定的期限到校辦理入學手續。因故不能按期入學的,應當向學校請假。未請假或者請假逾期的,除因不可抗力等正當事由以外,視為放棄入學資格。
2.新生入學后,學校將在三個月內進行入學資格復查。復查不合格者,學校將根據國家有關規定視情況予以處理,直至取消入學資格。凡發現有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取消其入學資格或學籍。
第七章 畢業文憑
學生在學校規定學習年限內,修完教育教學計劃規定內容,成績合格,達到學校畢業要求的,頒發國家承認學歷加蓋江西科技職業學院印章的普通高等教育專科畢業證書。
第八章 聯系方式
校址:江西省南昌市銀三角昌南高校園向塘北大道1389號
郵編: 330200
聯系人:江西科技職業學院招生辦公室 張老師
招生咨詢電話:(0791)85160008 85160018 85160102
傳真:(0791)85160102
學院網址: www.jxkeda.com
E-mail:ncvrt@163.com
學院法定代表人、辦學許可證查詢網址:http://www.jxedu.gov.cn
江西科技職業學院
2021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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