鷹潭職業技術學院2021年招生章程
2021-05-25 22:58:59陽光高考
鷹潭職業技術學院2021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保證學院2021年普通專科招生工作順利進行,規范招生行為,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等法律規定及教育部、江西省高招委、江西省教育廳有關規定,結合我院招生工作實際,制訂本章程。
第二條 學院全稱:鷹潭職業技術學院。國標代碼:12937;江西省招生代碼:8632(省外招生代碼以生源省公布為準)。地址:江西省鷹潭市信江新區濱江大道2號。學院官網:www.jxytxy.cn。
第三條 學院辦學性質:公辦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招收參加全國普通高考(含單招、擴招考試)的學生。學生在學校規定學習年限內,修完教育教學計劃規定內容,成績合格,達到學校畢業要求的,頒發鷹潭職業技術學院普通高等教育專科畢業證書。
第四條 學院按照公開、公平、公正、擇優的原則進行招生錄取。
第二章 組織機構及職責
第五條 學院成立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審定學院招生政策、招生規模和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討論決定學院招生重大事宜。
第六條 學院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招生就業辦,作為學院招生工作常設機構,在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的領導下,負責組織和實施學院招生錄取的具體工作。
第三章 招生計劃及專業設置
第七條 按照教育部匯總公布的年度專業設置備案和審批結果,在江西省教育廳核定的我院2021年招生規模內,根據教育部有關文件精神、學院發展規劃、辦學條件和學科建設等實際,結合往年招生情況,統籌考慮各省(區、市)考生人數、生源質量、社會需求等因素,合理編制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學院面向10個省(區、市)招生,招生計劃以各省(區、市)高校招生考試主管部門公布為準。
第八條 學院2021年普通高招共有13個專業。其中師范類專業2個:小學教育、學前教育;職業類專業11個:大數據與會計、旅游管理、電子商務、計算機應用技術、物聯網應用技術、數字媒體技術、軟件技術(電子商務)、機電一體化技術、材料成型與控制技術、樂器制造與維護、產品藝術設計;各省各類專業計劃以教育主管部門核定公布為準。
第四章 錄 取
第九條 面向全國招收文史、理工、藝術、體育及三校生文理類考生,各專業錄取原則上外語語種均為英語,各專業錄取原則上無男女比例限制。
第十條 錄取條件按照國家教育部及生源所在省(區、市)高招委、教育廳頒發的2021年普通高等學院招生有關文件執行。
第十一條 學院錄取嚴格按照對社會公布的招生計劃數,按照考生填報的專業志愿,高考文化成績在考生所在省(區、市)相應專業專科最低控制線以上,按照高考文化成績(體育教育除外)由高到低依次錄取,錄滿為止。(招生辦)
第十二條 專業志愿優先,依據分數,擇優錄取。若考生填報的所有專業志愿均不能滿足時,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將其調劑錄取到計劃未滿的專業,不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將直接予以退檔。
第十三條 藝術類考生,必須參加生源所在省(區、市)2021年藝術類專業全省(區、市)統一考試,并達到藝術類專科層次專業合格線;在符合上述條件下,依據按照志愿優先原則進行錄取,若考生填報的所有專業志愿均不能滿足時,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將其調劑錄取到計劃未滿的專業,不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將直接予以退檔。
上述藝術類專業錄取原則如與考生所在省(區、市)相應規定不一致,按考生所在省(區、市)相關規定執行。
第十四條 體育類考生,必須參加生源所在省(區、市)2021年體育類專業全省(區、市)統一考試,并達到體育類專科層次專業合格線,高考文化成績在考生所在省(區、市)體育類專科最低控制線以上,在符合上述條件下,按照高考專業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不分文、理擇優錄取。
上述體育類專業錄取原則如與考生所在省(區、市)相應規定不一致,按考生所在省(區、市)相關規定執行。
第十五條 對享受加分和降低分數投檔的考生,按教育部和考生所在省(區、市)相關規定執行。
第十六條 考生身體狀況要求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學院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執行。
第十七條 學院招生工作在學院紀委、監察室全程監督下開展,接受上級主管部門、校內相關機構、考生、家長及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五章 入學與注冊
第十八條 1.按國家招生規定錄取的新生,持錄取通知書,按學校有關要求和規定的期限到校辦理入學手續。因故不能按期入學的,應當向學校請假。未請假或者請假逾期的,除因不可抗力等正當事由以外,視為放棄入學資格;2.新生入學后,學校將在三個月內進行入學資格復查。復查不合格者,學校將根據國家有關規定視情況予以處理,直至取消入學資格。凡發現有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取消其入學資格或學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