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應用技術職業學院2021年招生章程(2)
2021-05-25 23:05:09陽光高考
第四章 入學、獎助政策、就業及證書
第九條 入學與注冊:
1.按國家招生規定錄取的新生,持錄取通知書,按學校有關要求和規定的期限到校辦理入學手續。因故不能按期入學的,應當向學校請假。未請假或者請假逾期的,除因不可抗力等正當事由以外,視為放棄入學資格;
2.新生入學后,學校將在三個月內進行入學資格復查。復查不合格者,學校將根據國家有關規定視情況予以處理,直至取消入學資格。凡發現有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取消其入學資格或學籍。
第十條 收費標準:執行江西省教育廳、財政廳、物價局有關文件規定標準。
第十一條 獎勵與資助政策:
我校建立起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國家助學金、國家助學貸款、勤工助學、學費減免等多種形式有機結合的高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政策體系。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考入大學,可通過學校開設的“綠色通道”按時報到。入校后,學校對其家庭經濟困難情況進行核實,采取不同措施給予資助。
為鼓勵優秀考生報考我院,幫助優秀學生和貧困生順利完成學業,我,F有國家獎學金8000元/學年、國家勵志獎學金5000元/學年、國家助學金(國家助學金:一等4400元/學年、二等3300元/學年、三等2200元/學年)、優秀學生獎學金250—900元/學期、勤工助學補貼(200—1500元/月)、學生臨時困難補貼(100-600元/人)、雙困畢業生求職補貼500元/人、高校困難畢業生一次性求職補貼1000元/人、貧困學生學費減免(1000—5000元/學年)、校友“勵行”獎學金3000元/學年、貴和企業獎學金3000元/學年,其它校企合作專項獎學金(按企業標準執行)等獎學助學政策,并頒發獎金和榮譽證書,記入學生檔案。同時開通新生入學“綠色通道”、國家生源地助學貸款、應征入伍學生學費補償(助學貸款代償)、退役復學(入學)學生學費減免等多項學生助學政策及措施。
第十二條 就業:學校與全國自然資源行業和300余家企事業單位合作建立了較穩定的就業基地和校外實訓基地。畢業生一次性就業率連續多年名列江西省同類院校前茅。連續多年被評為江西省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工作先進集體和就業工作評估優秀單位。
第十三條 學歷證書:學生在學校規定學習年限內,修完教育教學計劃規定內容,成績合格,達到學校畢業要求的,頒發江西應用技術職業學院普通高等教育專科畢業證書。
第五章 附則
第十四條 我校不委托任何機構和個人辦理招生錄取相關事宜,不收取國家規定之外的任何費用。對以江西應用技術職業學院名義進行非法招生宣傳等活動的個人或機構,我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責任的權利。
第十五條 本章程若有與國家有關政策不一致之處,以國家有關政策為準。
第十六條 本章程由江西應用技術職業學院負責解釋。
第十七條 聯系方式:
地址:江西贛州市蓉江新區高校園區文峰路9號
本校公布招生章程網址:http://www.jxyyxy.com/
電話(傳真):0797-8326546、8326576、8327962
招生監督電話:0797-8326179
E-mail: jxyyzjc@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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