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外事外語職業學院2021年招生章程(2)
2021-05-24 11:21:24陽光高考
第五章 招生說明
第十四條 各招生專業對考生無男女限制、無外語語種限制。
第十五條 身體及健康狀況要求
按照教育部規定執行。入學后進行體檢復查,體檢復查不合格的按國家有關規定處理。
報考美術類專業考生:須無色盲、色弱;
報考空中乘務專業考生:
。1)五官端正,身體健康,身材均勻,性格開朗,舉止端莊;
。2)身高要求:女生身高160-175cm;男生身高170-185cm;
。3)視力要求:單眼矯正視力均不低于E字視力表0.5。眼球大小適中,對稱,目光有神,無色盲、色弱;
。4)膚色好,面部、頸部、手部無明顯疤痕,無紋身,無久治不愈的皮膚;
。5)面部表情自然,微笑甜美;善于表達,富有朝氣,口齒清晰,中英文發音基本準確,無口吃、舌短現象;聽力正常;性格開朗、大方、心理素質良好、富有合作精神;
(6)行走正常,無明顯的內、外八字;無犯罪史,無嚴重違紀史;
。7)無精神病史及癲癇病史,無心臟病,肝功能正常,無腎炎、傳染病及久治不愈的慢行疾病。
第十六條 錄取規則
1. 招生錄取嚴格遵守教育部和云南省招生考試院的有關政策和規定,堅持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透明的原則,德智體美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
2. 對報考學校的考生,優先錄取第一志愿報考學校考生,當第一志愿不足時,可依次錄取其它志愿考生,錄取時按有關規定比例提檔。實行平行志愿的按平行志愿錄取規則錄取,并按生源確定投檔比例。
3. 專業錄取時按照總分由高到低和專業順序由先至后的原則,對于總分低于所報專業志愿,又不服從調劑的考生做退檔處理。
4.往屆生的錄取按照有關規定辦理,和應屆生一視同仁。
5. 凡被學校錄取的新生,須按錄取通知書的規定期限到校辦理入學報到手續,逾期不報到者,學校將按規定報告生源所在地省級招辦,視為自動放棄入學資格。
6. 錄取期間,有關信息均會在我校招生網站公布,請有關考生及時關注,并保持手機暢通(聯系電話以考生報考時填寫的聯系方式為準)。錄取結束后可登陸云南招生信息網或我校網站查詢錄取結果。
第六章 監督申訴及舉報渠道
第十七條 招生錄取過程嚴格執行國家招生政策、規定,自覺維護公平競爭、公正選拔的錄取原則,自覺接受上級主管部門和社會監督,維護考生利益。學校招生工作在學校招生監察組的監督下進行?忌捌浼议L和其他人員如對錄取過程和結果有疑議或意見,可向學校招生辦公室反映、咨詢或向學校招生監察組申訴、舉報。
監督申訴及舉報渠道:紀委辦公室:0871-67986596,0871-67985618
第十八條 聯系方式
學校網址:http://www.fafl.cn
通訊地址:云南省昆明市楊林職教園區云南外事外語職業學院招生辦公室
郵編:651700
聯系電話:0871-67985988 67985568
聯系人:李廷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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