麗江師范高等專科學校2021年招生章程
2021-05-24 11:08:12陽光高考
麗江師范高等專科學校2021年招生章程
為保證我校2021年招生工作順利進行,保障考生的合法權益,貫徹公平競爭、公正選拔、擇優錄取的原則,特制定本章程。
一、校名、校址、辦學層次、辦學性質和頒發證書
(一)全稱:麗江師范高等專科學校。
(二)校址:麗江市古城區新團片區。
(三)辦學層次:學校具有招收普通高等學校大學專科學歷教育資格。
(四)辦學類型:我校是公辦全日制普通高等專科學校,學校部標代碼為14015。
(五)學歷證書:合格畢業生可獲得國家承認學歷的麗江師范高等專科學校專科畢業證書。
二、收費標準
根據云發改收費〔2004〕536號的文件規定收取學費和住宿費,各專業的學費標準請在報考志愿前參看我校2021年的招生簡章或在云南省招生考試院發布的《2021年云南省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計劃》中查閱。教材費實行先代收再按實際支出結算后多退少補。
三、招生計劃
我校在各省、直轄市和自治區的招生專業、招生計劃以當地省、直轄市和自治區招生主管部門的審批、公布信息為準。
四、錄取要求、錄取規則
(一)報名、考試、填報志愿——按各省招辦的統一規定執行。
(二)報考藝術、體育類專業的考生必須參加并通過由省招辦統一組織的專業考試。
(三)錄取:嚴格執行國家有關招生政策,認真貫徹實施“陽光工程”,堅持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接受紀委的監督。
(四)外語語種除英語專業外,其余專業(類)均無外語應試語種要求,但入學后的教學中涉及外語時均使用英語。
(五)各專業不限男女生比例。身體健康狀況的要求按《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的有關規定執行。
(六)對同一志愿的考生,實行德、智、體全面考核,按文化(專業)考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具體錄取規則為:
1. 執行國家的有關政策和生源省(市、自治區)的相關規定,包括加分或降分等政策,以考生的投檔成績(高考分加照顧分)進行錄取。
2. 尊重考生的專業志愿,進檔考生的專業安排,采用專業志愿優先方式。第一志愿專業落選,再根據考生投檔成績和意愿按參考志愿順序錄取。各志愿間不設“分數級差”。
3. 藝術類專業和體育類專業,在體檢、文化考試與專業考試成績合格的前提下,按專業分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擇優錄取。
4. 志愿調劑或退檔處理辦法,如考生所報專業志愿均未能錄取,對服從調劑者,調劑到未錄滿專業;對不服從調劑者,作退檔處理。
5. 其它招生要求和錄取規則按各省招考辦公布的招生章程的有關規定執行。
6. 我校預錄取的考生,經省招考辦審定后,學校按考生所填寫地址寄發錄取通知書。考生憑錄取通知書和身份證辦理相關入學手續。不能按時報到的已錄取考生,應向學校提出書面申請,經同意方可延期報到,請假一般不得超過兩周。未經請假或請假逾期者,除不可抗力等正當事由以外,視為放棄入學資格。以虛報、隱瞞、欺騙等違規手段取得錄取資格的考生,一經查出,取消入學資格,若已取得學籍的取消學籍。
五、學生助學及獎勵措施
(一) 嚴格落實上級獎助學金政策,符合條件的同學可參與評選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省政府獎學金、省政府勵志獎學金及國家助學金。
(二)學校負責助學貸款審核及畢業確認工作。應征入伍服兵役的大學生按照規定可申請學費補償或助學貸款代償;畢業后到邊境縣就業且符合相關資助規定的也可申請學費補償或助學貸款代償。
(三)學校開展校級資助工作,開設“綠色通道”,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提供錄取通知書、家庭所在地出具家庭經濟困難證明可申請“綠色通道”先辦理入學手續;校內設置勤工助學、冬季御寒補助、校級勵志獎學金、臨時困難補助等資助項目。
六、學校聯系方式
學校地址:云南省麗江市古城區新團片區
郵政編碼:674199
聯系電話:0888—3196076(招辦)
學校網址:http://www.lj-edu.cn
七、本章程自發布之日起生效執行。學校以往有關招生工作的規定如與本章程沖突,以本章程為準。本章程若與國家法律、法規或上級部門政策相悖時,以國家法律、法規和上級部門政策為準。我校承諾上述內容如有虛假或誤導性信息,一切責任由我校承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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