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民族大學2021年本專科招生章程(2)
2021-05-24 10:10:22陽光高考
第五章 其它
第十九條 學生完成學校教學計劃規定的課程及學分,成績合格者頒發云南民族大學畢業證書,符合學士學位授予條件者授予學士學位并頒發證書。
其中,武術與民族傳統體育(太極拳方向)頒發武術與民族傳統體育專業畢業證和學位證。社會體育指導與管理(瑜伽方向)頒發社會體育指導與管理專業畢業證和學位證。
第二十條 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報考云南民族大學并被錄取入學的,可根據評審條件程序申請國家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政府、社會、學校設立的助學金。具體申請辦法和條件另行在云南民族大學本科招生網站公布。
第二十一條 云南民族大學普高全日制本專科及本科預科招生的唯一職能部門為云南民族大學招生辦公室。聯系電話(傳真):0871-67456831、65172133;招生網:http://zsjyc.ynni.edu.cn;申訴電話:0871-65911114。
第二十二條 本章程若與國家法律、法規或上級部門的政策相悖時,以國家法律、法規和上級部門政策為準。如發布虛假或誤導性信息,本校愿承擔相關責任。
第二十三條 本章程由云南民族大學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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