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江蘇城鄉建設職業學院普高招生章程(2)
2021-05-20 10:52:46陽光高考
第五章 資助政策
第二十二條 我校一直堅持“不讓一個學生因為貧困而輟學”,對于家庭貧困的學生有以下幾種形式的幫助:
(1)國家獎學金:面向成績優異,表現突出的學生,國家每年評選一次國家獎學金,獎勵金額8000元/生。
(2)國家勵志獎學金:面向學習成績優良、表現優良的家庭貧困學生,國家每年評選一次國家勵志獎學金,獎勵金額5000元/生。
(3)國家助學金:面向家庭貧困學生,國家每年評選一次國家助學金,助學金金額分三個檔次,分別為4300元/生、3300元/生和2300元/生。
(4)獎學金
校級獎學金:每學年校特等獎學金1000元/人;校一等獎學金800元/人;校二等獎學金400元/人;校三等獎學金200元/人。
(5)學費減免:學校對家庭特別困難、品學兼優學生給予部分學費減免。
(6)幫困助學金:學校對家庭特別困難的學生或因突發原因造成家庭暫時經濟困難的學生提供幫困助學金。
(7)勤工儉學:為學生提供校內勤工儉學崗位,學生利用課余時間從事一些力所能及的勞動,獲得一定的勞動報酬,緩解家庭困難。
(8)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錄取到我校的新生憑《錄取通知書》和《畢業高中的學校證明》,可到當地辦理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
第六章 其他
第二十三條 學校錄取的考生,經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主管部門審核批準后,由學校寄發錄取通知書。
第二十四條 學校根據經江蘇省物價部門核準的標準(蘇價費〔2014〕136號)按學年收取學費(幣種:人民幣)。
文科類專業4700元/學年,
工科類專業5300元/學年,
藝術類專業6800元/學年,
農林類專業2200元/學年,
第二十五條 學校根據經物價部門核準的標準(蘇價費〔2020〕369號和蘇財綜〔2002〕162號)按學年收取公寓住宿費(幣種:人民幣),四人間1200元/年/生,六人間1000元/年/生。
第二十六條 新生入校后,學校將在三個月內進行新生入學資格審查及身體復檢。經復查不合格者,根據國家相關規定處理,凡發現弄虛作假者,一律取消其入學資格。
第二十七條 學校通訊地址:江蘇省常州市殷村職教園和裕路1號
郵政編碼:213147
招生咨詢電話:0519-69872118、69872133、4001600136
招生傳真:0519-69872161
電子信箱:jscc_zjb@163.com
招生監督電話:0519-69872179
學校招生信息網址:http://zs.js-cj.com:8888
第七章 附則
第二十八條 本章程通過陽光高考平臺、招生官網向社會發布,對于各種媒體節選公布的章程內容,如理解有誤,以我校公布的完整的招生章程為準。
第二十九條 我校以往有關招生工作的政策、規定如與本章程相沖突,以本章程為準,原政策、規定即時廢止;如遇國家法律、法規、規章和上級有關政策變化,以變化后的規定為準。
第三十條 本章程由江蘇城鄉建設職業學院招生就業處(校企合作辦公室)負責解釋。
江蘇城鄉建設職業學院
2021年4月
相關推薦:
高校招生簡章匯總
2020年江蘇城鄉建設職業學院招生章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