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鎮江市高等專科學校招生章程(2)
2021-05-20 06:32:42陽光高考
第五章 其他
第二十一條 轉專業可在入學一學期后并符合學校相關文件規定要求向教務處提出申請。
第二十二條 學校錄取的考生,經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主管部門審核批準后,由學校寄發錄取通知書。
第二十三條 學校根據經江蘇省物價部門核準的標準(蘇價費[2014]136號)按學年收取費用(幣種:人民幣)
文科類專業 4700元/生/年
工科類專業 5300元/生/年
藝術類專業 6800元/生/年
醫學類專業 6200元/生/年
第二十四條 學生公寓住宿費為每學年人民幣 800元(鎮價費[2017]106號)至1500元(鎮發改收費發[2021]30號)。
第二十五條 新生入校后,學校將在三個月內進行新生入學資格審查及身體復檢。經復查不合格者,根據國家相關規定處理,凡發現弄虛作假者,一律取消其入學資格。
第二十六條 學校設有國家獎助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學校獎助學金等各級各類獎學金。專門面向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設置校內外勤工助學崗位,助力學生完成學業。
第二十七條 學校通訊地址:江蘇省鎮江市高校園區長香西大道518號
郵政編碼:212028
招生咨詢電話:4008881410
招生傳真:0511-88962859
電子信箱:gzzb@zjc.edu.cn
招生監督電話:0511-88962286
招生監督郵箱:jw@zjc.edu.cn
學校招生信息網址:http://zsw.zjc.edu.cn/
第六章 附則
第二十八條 本章程通過陽光高考網向社會發布,對于各種媒體節選公布的章程內容,如理解有誤,以我校公布的完整的招生章程為準。
第二十九條 我校以往有關招生工作的政策、規定如與本章程相沖突,以本章程為準,原政策、規定即時廢止;如遇國家法律、法規、規章和上級有關政策變化,以變化后的規定為準。
第三十條 本章程由鎮江市高等專科學校招生處負責解釋。
鎮江市高等專科學校
2021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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