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州工藝美術職業技術學院2021年招生章程
2021-05-20 06:28:13陽光高考
蘇州工藝美術職業技術學院2021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使廣大考生更清楚地了解學校具體錄取規則,更好地體現錄取公平、公開、公正的原則,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及各省招辦相關文件精神,結合我校招生實際,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根據教育部的要求,我校將在2021年招生工作中,繼續全面深入實施高校招生“陽光工程”,切實維護廣大考生的合法權益。
第三條 學校性質及概況
1、學校全稱: 蘇州工藝美術職業技術學院
2、學校地址: 蘇州市吳中大道國際教育園南區致能大道189號
3、郵政編碼: 215104
4、辦學類型: 普通、公辦
5、學校層次: 專科
6、收費標準:
學費7800元/人/學年,
(蘇教財【2005】44號、蘇價費【2005】181號)
住宿費:1000-1500元/人/學年
代辦費:800元/人/學年(按實結算、多退少補)
以物價局核定的收費標準為準。
7、證書頒發:學習期滿成績合格的,頒發蘇州工藝美術職業技術學院的畢業證書。
8、咨詢電話:0512-66508089、66508090、66508099
66875617(傳真)
9、招生網址: http://zsjy.sgmart.edu.cn/
第二章 組織機構及人員
第四條 學校設立招生工作委員會,具體負責協調有關部門擬定招生計劃,研究招生有關政策,組織實施招生錄取,討論決定招生中的重大事宜。招生工作委員會由學校黨政領導及相關部門負責人組成。
第五條 學校招生辦公室是組織和實施招生的工作機構,具體負責普通專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六條 學校成立以紀檢監察部門負責人為領導的招生工作監察辦公室,負責監察招生錄取全過程,并接受社會監督,以維護考生的合法權益。
第三章 招生專業及計劃
第七條 學校根據上級主管部門要求、發展規劃、辦學條件、學科要求、生源狀況和社會需求制定2021年分省分專業計劃。以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主管部門公布為準。
第四章 錄取規則
第八條 學校實行遠程網上錄取,學校根據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生源情況確定提檔比例,按照順序志愿投檔的批次,調檔比例原則上控制在120%以內;按照平行志愿投檔的批次,調檔比例原則上控制在105%以內。
第九條 學校各專業對男女比例不限。
第十條 學校按照“按分排序,遵循志愿”的原則進行投檔錄取。外省考生根據各省規定的投檔原則進行投檔錄取。
按綜合分進行投檔的省份,按照綜合分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綜合分的具體折算方法以各省級(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部門制定的政策為準;按文化分或專業分進行投檔的省份,按照專業分(省統考成績)與文化分相加之和成綜合分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當綜合分相同時,先按美術統考成績排序,以美術統考成績高者優先錄取,美術統考成績再相同者,依次按以語文單科成績、數學單科成績、外語單科成績由高到低排序錄取。思想政治品德主要看考生本人的現實表現。
第十一條 對于各省(市、自治區)招生部門決定可以適當加分投檔的政策,學校均予以認可。
第十二條 同批志愿進檔考生的專業安排按分數優先原則,專業之間無級差。
第十三條 學校嚴格按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執行。
第十四條 特殊專業:服裝表演專業。有服裝表演專業省統考或聯測的省份,學校認可省統考或聯測成績,并按所在省份錄取原則錄取。無服裝表演專業統考的省份(限山東省考生),學校認可考生取得的其他本科院校專業測試合格證,學校將按山東省招辦投檔考生文化考試成績從高到低擇優錄取。
第十五條 以上錄取規則與所在省招生政策不符的,執行所在省的招生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