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理工學院2021年招生簡章
2021-05-19 22:13:06陽光高考
保定理工學院2021年招生簡章
第一章 學校性質及概況
第一條 學校性質及概況
1、學校名稱:保定理工學院(原中國地質大學長城學院)
2、學校代碼:13891
3、辦學層次:普通本科、普通專科
4、辦學類型:民辦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
5、學校概況及辦學特點
保定理工學院是經國家教育部批準設立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學制四年,專科學制三年。其前身為中國地質大學長城學院,2018年經教育部批準轉設更名為保定理工學院。學校納入國家普通高等學校統一招生計劃,面向全國招生,現在校生逾一萬八千人,內設資源與工程技術學院、信息科學與工程學院、藝術學院、經濟學院、管理科學與工程學院、外國語學院和基礎課教學部、體育課部等8個二級教學單位,現開設地質學、土木工程、國際經濟與貿易、商務英語、環境設計、學前教育等41個本科專業,財稅大數據應用、計算機應用技術等11個高職(專科)專業,規劃建設12個專業群,形成了以地學為特色,工科為主體,理、經、管、文、藝、教育等多學科協調發展的學科專業結構。學校秉承“艱苦樸素,求真務實”的校訓,堅持“特色立校、質量興校、人才強校、注重內涵、科學發展”的辦學理念,堅持“教師為根、學生為本,專業為基、質量為魂,服務社會、造福人民”的辦學方向,以培養“品德優良、基礎扎實、知識匹配、能力突出”的高素質應用技術型人才為目標,立足京津冀,面向全國,服務社會。同時,為培養學生堅強的意志、優良的品格,對學生實施準軍校式管理。
在校生符合國家及學校相關規定者,可申請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和國家助學金;經濟困難者,可向學校勤工助學管理中心申請固定或臨時兩種類別的勤工助學崗位。
第二章 組 織 機 構
第二條 學校設置招生委員會,全面負責制定招生規模、招生政策,并對重大招生事宜做出決策。同時,學校招生委員會成員組成包含了教師、學生及校友代表,充分發揮其在民主管理和監督方面的作用。下設招生辦公室,具體負責招生的日常事務。
第三章 錄 取 規 則
第三條 學校根據各省(市)招生部門劃定的相應批次、錄取最低控制線及當地生源情況來確定調檔比例,調檔比例控制在120%以內。
第四條 對于非實行平行志愿批次的考生,學校優先錄取第一志愿考生,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時,接收非一志愿考生,不設志愿、專業級差。
第五條 2021年高考改革省(市)的錄取,按照該省(市)公布的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錄取工作方案執行,各招生專業對考生高中學業水平考試的科目要求以經省(市)審核后公布的為準。
第六條 執行各省(市、自治區)制定的加分或降分投檔政策,加分(降分)在投檔、分專業時均適用。
第七條 我校各專業對男女比例、外語語種均無限制,本校公共外語課及相關專業課均為英語,非英語語種的考生謹慎填報。
第八條 學校在編制招生計劃時,嚴格執行教育部關于高校本科計劃編制的相關規定,預留不超過本科招生計劃總數1%的計劃。預留計劃的使用需經學校招生委員會集體討論決定,使用的基本原則為:用于錄取平行志愿省區超過計劃數調檔的、符合錄取要求的考生,或投放到生源情況好、分數高的省區。
第九條 學校在遵循各省規定的錄取原則基礎上,按照“分數優先”的原則,根據考生填報的志愿,從高分到低分順序錄取。認可各省的投檔規則,對于進檔的同分考生:
(1)對于未實施高考改革的省份:文史類考生按照語文、數學、外語、文綜的單科成績依次排序;理工類考生按照數學、語文、外語、理綜的單科成績依次排序。同分考生的專業安排按本章程第十一條執行。
(2)對于實行3+3模式的高考改革省份:考生按照語文單科成績、數學單科成績、外語單科成績、選考科目單科最高成績依次排序,同分考生的專業安排按本章程第十一條執行。
(3)對于實行3+1+2模式的高考改革省份:按照語文、數學、外語、首選科目的單科成績、再選科目單科最高成績依次排序。同分考生的專業安排按本章程第十一條執行。
第十條 錄取藝術類考生的原則是:我校藝術類專業認可各生源省相關藝術類專業省統考(聯考、校際聯考)成績作為專業成績,不單獨組織校考,認可各省投檔規則。錄取時按照“分數優先、遵循志愿”的原則,在已投檔范圍內,對于高考文化課考試成績與省藝術統考(聯考、校際聯考)成績均達到生源省藝術類相應批次、科類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且符合相關招生要求的進檔考生,按照省藝術統考(聯考、校際聯考)成績從高到低擇優錄取。如有省藝術統考(聯考、校際聯考)成績同分考生則按照文化課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如仍相同,則按照語、數、外單科成績先后排序錄取。
第十一條 對無法滿足專業志愿的考生,如果服從專業調劑,則調劑到相關專業錄取,對于不服從專業調劑、確實無法滿足考生志愿意向的進行退檔處理。
第十二條 為深入推進應用型人才培養模式,拓寬學生就業口徑,計算機科學與技術、物聯網工程專業設有校企合作班,詳詢學校。
學校深入貫徹執行國務院(國發【2019】4號)《國家職業教育改革實施方案》精神,推行實踐性教學課時占總課時一半以上,頂崗實習時間一般為6個月的方案,為高層次應用型人才的培養和京津冀的經濟發展提供支持。
第十三條 體檢要求按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有關補充規定執行。
第十四條 新生報到后,學校要進行新生入學資格和身體復查,對于弄虛作假、不符合錄取條件的將取消入學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