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職業技術學院2021年招生章程
2021-05-19 17:16:49陽光高考
唐山職業技術學院2021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教育法》及教育部有關高考招生錄取工作政策規定,結合我院實際情況,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 組織機構
第二條 在學院黨委的領導下,成立由學院主要領導、分管院領導和招生與就業處、教務處、監察審計處等有關部門負責人組成的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制定學院招生計劃、確定招生政策和規則、決定招生重大事項等方面的招生工作。
第三條 學院招生與就業處是組織實施招生及相關工作的常設機構,具體負責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三章 基本信息
第四條 學校名稱:唐山職業技術學院
第五條 學校代碼:12785
第六條 辦學類型:公辦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
第七條 辦學層次:高職專科
第八條 學制:三年
第九條 學歷證書
學生在學校規定期限內達到所在專業畢業要求的,由唐山職業技術學院具印頒發經教育部電子注冊、國家承認學歷的專科學歷證書(證書種類為普通高等教育畢業證書)。
第四章 學院概況
第十條 唐山職業技術學院是綜合性普通公辦全日制高等職業院校。2010年被確定為河北省重點建設的示范性高職院校,2019年被教育部認定為國家優質專科高等職業院校,2020年高質量完成高職高專院校內部質量保證體系診斷與改進復核工作。學院坐落于河北省唐山市。現有南湖校區、新華道校區和韓城校區3個校區,占地面積近700畝。學院現有教職工790人,其中專任教師527人,正高級職稱77人,副高級職稱247人,“雙師型”教師358人。現有在校生1.4萬人。設有口腔系、臨床醫學系、護理系、財經系、管理系、信息工程系、機電工程系、農林工程系、基礎部、基礎醫學部、社會科學部、公共外語部(國際交流中心)、體育部和繼續教育學院,開辦41個專業,重點打造了醫藥衛生、財經商貿、裝備制造、電子信息制造、現代農業等5大特色專業集群。其中,口腔醫學專業群被評為河北省立項建設的高水平專業群;園林技術、會計、護理、計算機網絡技術等4個專業被教育部認定為“高等職業教育創新發展行動計劃”骨干專業。立項建設河北省高校果樹應用技術研發中心,在兩輪創新發展行動計劃中,共立項建設32個項目,辦學特色與辦學優勢逐步彰顯。
第五章 招生計劃
第十一條 學院總體招生計劃以河北省教育廳下達的事業計劃為準,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以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高校招生以主管部門公布的計劃為準。
第六章 報考與錄取
第十二條 參加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報名且符合我院招生條件的考生(含對口類考生),思想政治品德和身體健康狀況均應符合教育部《2021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規定》。
第十三條 錄取規則
1、堅持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透明、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
2、學院認可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考試部門有關加分、降分和優先錄取投檔的政策規定。
3、未實行高考綜合改革的省(自治區、直轄市),遵循專業志愿優先原則錄取,按照考生的專業志愿的先后順序依據總分進行錄取,不設專業志愿分數級差;在總分(含加分)相同的條件下,依次比對語文、數學、外語單科成績,擇優錄取;當考生所有專業志愿均不能滿足時,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將調到計劃未錄滿的其他專業,不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將予以退檔。
4、對實行高考綜合改革的省(自治區、直轄市),志愿填報方式以“專業(類)+院校”為單位。執行相關省份的投檔規定,按投檔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錄取。在總分(含加分)相同的條件下,依次比對語文、數學、外語單科成績,擇優錄取。
5、學院執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的投檔規則和投檔比例要求,優先錄取第一志愿(順序志愿或平行志愿)的考生。當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時,錄取其它志愿(征集志愿)的考生。
6、學院不限制外語語種和男女生錄取比例。
第十四條 新生報到后,學校要進行新生入學資格和身體復查,對于弄虛作假、不符合錄取條件的將取消入學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