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長春財經學院招生章程(2)
2021-05-18 23:18:24陽光高考
第四章 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政策及有關程序
第七條 學校落實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國家資助政策的主要內容
高校學生資助政策體系包括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國家助學金、國家助學貸款、服兵役高等學校學生國家教育資助、基層就業學費補償貸款代償、師范生公費教育、勤工助學和“綠色通道”等內容。
第八條 學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校級資助政策主要內容
我校設有學校獎學金,同時還設立了勤工助學崗位。
1.學校獎學金
學校獎學金分為一、二、三等,每學年評定一次,用于獎勵成績優秀、思想品行良好的在校學生,由學校授予榮譽證書并頒發獎金。
2.勤工助學
勤工助學。我校為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在實訓中心、現代教育技術中心、圖書館、體育場等部門提供了校內勤工助學崗位,并按月發放工資。
第九條 學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對象及相關程序
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是指學生本人及其家庭所能籌集到的資金,難以支付其在校學習期間學習和生活基本費用的學生。學生需向學校申報家庭經濟困難,由學校根據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工作管理辦法,以民主評議方式認定。學校根據學生家庭經濟困難認定結果,按照資助政策相關規定予以相應的資助。
第五章招生錄取說明
第十條 專業培養外語語種要求:英語專業招生外語語種為英語,其他專業不限外語語種。
第十一條 我校各專業錄取時不限男女比例。
第十二條 我校對考生身體健康狀況的要求,執行教育部、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制訂并下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相關規定。
第十三條 錄取規則
1、我校招生工作全面貫徹實施高校招生“陽光工程”,遵循“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透明,德智體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
2、學校嚴格執行各省(區、市)招生機構確定的錄取控制分數線,對于實行順序志愿錄取方式的省(區、市),首先錄取第一院校志愿的考生,當第一院校志愿生源不足時,按未錄滿的招生計劃補缺錄取第二院校志愿考生,以此類推。對于實行平行志愿錄取方式的省(區、市),按照該省(區、市)政策調閱考生檔案。對享受政策性加分或降分投檔的考生,按所在省(區、市)招生機構的規定投檔。但在專業錄取時只按實考分數進行排序。各科成績相同條件下,優先錄取有政策照顧加分的考生和有一定特長的考生。
3、投檔比例,按照順序志愿投檔的批次,學校調閱考生檔案的比例原則上控制在120%以內。按照平行志愿投檔的批次,調檔比例原則上控制在105%以內。如生源省份投檔比例有特殊規定,則按其規定執行。
4、在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外語成績高的考生,即:文史類按:外語、語文、數學次序,理工類按:外語、數學、語文次序,比較單科成績擇優錄取。
5、在內蒙古自治區實行“招生計劃1:1范圍內按專業志愿排隊錄取”的錄取規則。
6、高考改革試點省(區、市)的錄取,按照該省(區、市)公布的2021年普通高校錄取工作方案執行。
7、在其他省(區、市)對進檔考生的錄取專業原則為:“專業級差”,級差分數為2分。具體操作程序為:所有投檔考生按實考分數排隊,由高到低按專業志愿順序依次錄取,第一專業志愿無法滿足的,降一個分數級差錄取進第二個專業志愿,以此類推。所有專業志愿都無法滿足的,如果服從專業調劑,將由學校根據分數及相關科目成績調劑到相應未錄滿專業。高考成績無法滿足所填報的專業志愿,又不服從調劑的,作退檔處理。
第十四條 聯系方式
學校網址:https://www.ccufe.edu.cn/
通訊地址:吉林省長春凈月國家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擎天樹街58號,郵編:130122
聯系電話:0431-84512713,0431-84551458(傳真);
聯系人:學校招生辦公室。
第十五條 本章程未盡事宜,按照國家招生政策執行。
此章程由學校負責解釋
相關推薦:
高校招生簡章匯總
2020年長春財經學院招生章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