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師范學院2021年招生章程(2)
2021-05-12 21:43:56陽光高校
第二十條 藝術類專業錄取及專業安排:
。ㄒ唬┪幕煽兗皩I成績均達到生源省相應科類和批次的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專業成績使用各生源省統考或聯考成績。
(二)美術類(美術學、動畫、視覺傳達設計、環境設計)、書法學、舞蹈類(舞蹈學、舞蹈編導、舞蹈表演)、音樂類(音樂學、音樂表演、作曲與作曲技術理論)按如下方式錄取及安排專業:
1.進檔考生按專業成績從高到低安排專業擇優錄取,專業成績相同則按文化成績總分-外語-語文-數學順序錄取。
2.作曲與作曲技術理論專業只招器樂考生,不分小行當按專業成績從高到低擇優錄取。
3.音樂學、音樂表演專業在山西省分小行當按專業成績從高到低擇優錄取,其他省份考生不分小行當按專業成績從高到低安排專業擇優錄取。
4.舞蹈表演專業要求男性考生身高不低于1.70米,女性考生身高不低于1.60米。
。ㄈ⿷騽∮耙曃膶W專業錄。
1.進檔考生按文化成績從高到低擇優錄取,文化成績相同則按專業成績-外語-語文-數學順序錄取。
(四)航空服務藝術與管理專業錄取:
1.進檔考生按綜合成績從高到低擇優錄取,綜合成績相同則按專業成績-外語-語文-數學順序錄取。
2.綜合成績計算方法
綜合成績=文化課成績/文化課總分*100*0.4+專業成績/專業總分*100*0.6
第二十一條 專升本各專業按以下原則錄。
。ㄒ唬┧囆g類專業在文化成績達最低控制線的基礎上,按專業成績從高到低擇優錄取,專業成績相同時按省招生考試管理中心相關文件規定執行。
。ǘ┢渌鼘I按文化課成績從高到低擇優錄取。
第二十二條 高水平運動隊錄取嚴格執行教育部有關規定,經教育部陽光高考平臺公示的考生,按照我校高水平運動員招生簡章規定錄取。
第二十三條 公費師范生錄取
我校2021年在山西省招收公費師范生,具體分地市計劃另行公布。報考公費師范生的考生進檔后分生源地市根據各專業計劃依照分數優先原則從高到低安排專業擇優錄取,對分數相同考生文科按語文-數學-文綜-外語、理科按數學-語文-理綜-外語順序擇優錄取。對征集志愿考生也按分數優先原則從高到低安排專業擇優錄取。錄取時生源所在地市以高考電子檔案中戶口所在地為準。
第六章 證書頒發
第二十四條 學生畢業時,符合我校頒發畢業證書條件者,頒發太原師范學院畢業證書;符合我校學士學位授予條件者,頒發太原師范學院學位證書。
第七章 收 費
第二十五條 收費標準嚴格按照省發改委、省財政廳、省教育廳(晉發改收費發[2018]293號)文件批準的標準執行。
第八章 其 它
第二十六條 錄取通知書簽發人:霍世平 職務:院長
第二十七條 我校公共外語只提供英語教學。
第二十八條 激勵、扶助措施
。ㄒ唬┪倚閷W生設立的獎學金有: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校內獎學金等。
。ǘ⿲彝ソ洕щy的學生,根據國家政策通過獎、助學金、設置勤工助學崗位,助學貸款(在當地生源地解決)等方式予以資助。
第二十九條 新生須持錄取通知書,按學校有關要求在規定期限到校辦理入學手續。因故不能按期入學者,應向學校請假。未請假或請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當事由外,視為自愿放棄入學資格。新生報到后三個月內我校將對新生進行復查,凡在高考報名、考試、體檢等環節以弄虛作假手段取得錄取資格的,學校將取消其入學資格。
第三十條 學校原公布的有關招生工作的制度、規定如與本章程相沖突,以本章程為準;本章程若有與國家有關政策不一致之處,以國家和上級有關政策為準。
第三十一條 招生網址、電話:
招生網址:https://zjc.tynu.edu.cn
電子信箱:tysyzsb@126.com
咨詢電話:0351-2886335
第三十二條 本章程解釋權在太原師范學院。
太原師范學院
2021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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