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體育職業技術學院2021年普通高考招生章程
2021-05-11 17:41:44陽光高考
福建體育職業技術學院2021年普通高考招生章程
為了確保2021年普通高考工作的順利進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等相關法律《教育部關于做好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學〔2021〕1號)《福建省教育廳關于做好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章程制定及核定工作的通知》(閩教學〔2021〕6號)和教育部、省招委會、省教育廳、省教育考試院有關規定,結合本院實際情況,特制訂本章程。
一、院校層次、性質
學校全稱:福建體育職業技術學院
學校代碼:14060
學校地址:福州市鼓樓區福飛南路151號(郵編350003)
辦學層次:專科,學制三年
辦學類型: 全日制普通高等職業院校
辦學性質:公辦
主管部門:福建省教育廳
二、學校簡介
福建體育職業技術學院于2005年經福建省人民政府批準成立,由福建省體育局舉辦,教育教學業務由福建省教育廳管理,是福建省省屬公辦體育高等職業院校。學校位于福州市鼓樓區,毗鄰省奧體中心,前身是成立于1957年的福建省體育工作大隊,是福建省體育教練員、社會體育指導員、體育傳統項目學校體育師資等培訓基地,并設有國家體育總局授牌的“運動員職業指導工作室”。
學院設有運動訓練、體能訓練、運動數據分析、社會體育、健身指導與管理、休閑體育、體育運營與管理、高爾夫球運動與管理、體育保健與康復、運動健康指導、康復治療技術、體育教育等12個專業和海上運動、戶外運動、游泳指導救助等多個專業方向,擁有羽毛球、網球、籃球、健身健美操、跆拳道、武術等多個運動技能校內實訓基地,成立體能訓練、體醫融合康復技能、太極健身氣功等三個體育名師工作室,面向體育行業產業、健康服務業培養高素質技術技能人才。
三、2021年招生專業及計劃
依據體育產業人才需求以及學院總體規劃設定我院2021年分專業招生計劃數。學校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以各省招生考試主管部門公布為準。
四、招生錄取組織機構及錄取規則
(一)學院招生工作委員會統一領導2021年錄取工作,學院招生辦公室負責處理日常具體工作。
(二)按教育部要求成立招生工作委員會,明確職責,制定學校招生計劃、確定招生政策和規則,在決定招生重大事項等方面充分發揮招生工作委員會的作用。同時成立學院招生紀律檢查委員會,負責監督招生錄取的各項工作和處理各類招生投訴等。
(三)錄取規則
1.參加2021年福建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試,身體健康狀況符合《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有關補充規定。
2.體育類考生在體育統考成績及文考成績均達到省定體育類專科錄取控制分數線以上,按高考文體綜合分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
3.體育類考生在文體綜合分相同的情況下按教育廳制定的錄取規則擇優錄取。
4.非體育類考生在高考分數達到省定專科錄取控制分數線以上,按高考分數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
5.非體育類考生在高考分數相同的情況下按教育廳制定的錄取規則擇優錄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