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醫學科技職業學院2021年招生章程
2021-05-11 17:36:00陽光高考
三明醫學科技職業學院2021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總則
為更好地推進高校招生“陽光工程”,保證招生工作的順利進行,規范招生行為,維護考生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及各級教育主管部門有關招生工作的精神,結合本院實際情況,制定本章程。
本章程適用于三明醫學科技職業學院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錄取工作。
第二章 學校概況
第一條 學院全稱及代碼:三明醫學科技職業學院(原三明職業技術學院,2017年通過教育部備案更為現名),國標碼13976。
第二條 辦學地點:福建省三明市三元區高巖路6號
第三條 辦學性質、層次及類型:公辦全日制綜合性普通高職院校
第三章 組織機構及其職責
第四條 我院成立由主管院長和有關部門負責人組成的考試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全面負責學院招生工作。考試招生工作領導小組下設招生辦公室,負責招生日常工作的組織實施。
第五條 學院嚴格執行教育部和各省級教育招生部門關于招生工作的各項政策和規定,實行招生“陽光工程”,增強透明度,自覺接受社會監督,維護考生合法權益和學院信譽。為確保我院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公開,學院招生工作接受社會和院紀委監督。
監督申訴電話:0598—8282790(紀委辦公室)
第四章 招生計劃和招生批次
第六條 我院嚴格執行國家下達的年度招生計劃,無計劃外招生,在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的分專業招生計劃、招生批次以及其他要求將分別以生源地省級招生主管部門公布的為準。
第七條 我院在計劃執行過程中,經教育招生主管部門批準,可根據生源情況對計劃作適當調整。
第八條 我院嚴格按照教育部備案專業開展招生工作。
第五章 錄取原則
第九條 我院根據生源省份的規定和報考我院的生源情況等確定調檔比例,原則上執行生源地招生主管部門制定的各種加分優惠政策。
第十條 我院對出檔考生的專業安排實行分數優先原則,即將調檔線上所有考生按投檔總分由高到低、不分專業級差進行排隊,依次按考生所報專業志愿確定錄取專業,如果考生所報第一專業已滿,順序考慮這個考生所報第二及以后各專業;考生所填專業志愿均不能錄取的,如果服從專業調劑,根據分數情況可調劑到相關專業。高考成績無法滿足所填報的專業志愿、又不服從調劑的,作退檔處理。
第十一條 第一階段錄取后仍有專業未完成招生計劃的,則進行下一階段征求志愿。錄取原則與第一階段錄取原則相同。
第十二條 體檢要求執行教育部等有關部門制定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有關補充規定。
由于護理類、乘務類等專業行業就業的特殊性,受行業就業因素限制,建議考生參照自身條件慎報。
1. 護理、助產專業:男生身高165cm以上(含165cm),女生身高155cm以上(含155cm)。
2. 高速鐵路客運乘務專業:五官端正,膚色好,身材勻稱,身體裸露部位無明顯疤痕;女生身高160-173cm,男生身高170-184cm;無色盲、色弱;口齒清晰,聽力正常。
第十三條 我院各專業錄取中不限男女生比例,受就業因素影響,建議男生慎報助產專業。
第十四條 各專業不限外語語種,但我院外語教學中以英語為主。
第十五條 錄取結果公布方式:由各生源省級招生主管部門在相關媒體公布或我院在錄取工作結束后在學院招生信息網設錄取查詢窗口供考生查詢并及時寄發錄取通知書及新生入學須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