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藝術職業學院2020年招生章程
2020-07-04 14:29:07高考網整理
山西藝術職業學院2020年招生章程
為保證山西藝術職業學院招生工作順利進行,維護考生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規及教育部有關規定以及山西省有關要求,并結合學校實際情況,制定本章程。
一、學院名稱:山西藝術職業學院
學院地址:山西省太原市迎澤區并州東街95號
二、學院代碼:12704
三、學院性質:公辦
四、辦學層次:高職(專科)
五、辦學形式:全日制
六、辦學類型:高等職業技術學院
七、錄取通知書簽發人:院長:單紅龍
八、招生計劃分配的原則和辦法:
根據各專業往年的招生情況和生源質量,以及當年的具體生源構成情況,經學院招生委員會集體決策、公開透明來分配具體招生計劃,其中省外招生計劃如在當地無生源情況下,將調回本省,并按照學院招生委員會研究,制定計劃分配。
九、錄取原則:
1、全國普通高等學校招生統一考試,考生達到其所在省份最低專科控制分數線的情況下,文、理科按照文化成績從高到低擇優錄取,藝術類考生按照藝術專業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
2、堅持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
3、對國家規定的加分投檔的考生,我院予以承認。
4、播音與主持專業使用省聯考播音與主持專業成績。文化成績達到山西省藝術類專科分數最低控制線后,按專業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錄取。
5、歌舞表演專業使用省統考舞蹈專業成績,錄取原則采用志愿優先,文化成績達到山西省藝術類專科分數最低控制線后,按專業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錄取。
6、鋼琴伴奏專業、現代流行音樂專業使用省統考音樂專業成績,文化成績達到山西省藝術類專科分數最低控制線后,按專業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錄取。現代流行音樂專業器樂演奏只招收電聲專業方向考生。
7、美術專業、藝術設計專業、工藝美術品設計專業使用省統考美術專業成績,文化成績達到山西省藝術類專科分數最低控制線后,按專業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錄取。
8、對口升學錄取規則:
按山西省考試管理中心制定的錄取原則和辦法,由考試中心根據考生成績、考生志愿進行投檔,學校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擇優錄取。
9、“三二分段”學生轉段錄取嚴格按照山西省教育廳和山西省招生管理中心規定執行。
十、專業設置及學費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