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中醫藥大學2020年招生章程
2020-07-04 14:21:38高考網整理
山西中醫藥大學2020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等相關法律和教育部有關規定,為更好地貫徹教育部“依法治招”的要求,規范我校招生工作,保證招生工作的順利進行,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學校名稱:山西中醫藥大學
學校代碼:10809
第三條 辦學性質:公辦
辦學類型:普通高等學校
辦學層次:本科
辦學形式:全日制
錄取通知書簽發人:校長 劉星
第四條 學生修完所學專業教學計劃規定的內容,德、智、體各項考核合格,符合學校畢業要求者,準予畢業,學校按規定頒發山西中醫藥大學學歷證書。本科層次畢業生符合學校學位授予條件者,學校將按規定頒發山西中醫藥大學學位證書。
第二章 招生組織領導與監督機制
第五條 學校招生工作組織機構由招生工作委員會、招生工作領導組、招生辦公室三級機構組成。
招生工作委員會由校領導及相關部門負責人、教師代表、學生代表、校友代表等組成,對學校招生工作進行統籌和決策。
招生工作領導組由相關校領導及部門負責人組成,全面負責學校招生工作。
招生辦公室負責執行教育部和學校制定的有關招生政策,組織實施招生工作。
第六條 學校招生工作在學校紀檢監察部門監督下進行,并接受廣大考生、家長和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三章 專業設置
第七條 專業設置情況:
(一)學校普通本科層次教育招生專業有中醫學、中西醫臨床醫學、針灸推拿學、康復治療學、中醫養生學、中藥學、藥學、中藥資源與開發、藥物分析、制藥工程、食品科學與工程、生物制藥、護理學、市場營銷、信息管理與信息系統、健康服務與管理等十六個專業和中藥學(臨床中藥學方向)、食品科學與工程(藥茶方向)等兩個專業方向。
(二)學校對口升學招生專業設置,本科層次有食品科學與工程專業(藥茶方向),學制4年。(高職)專科層次有針灸推拿、護理、中醫骨傷、中藥學四個專業,學制3年。
針灸推拿專業與山西省特殊教育中等專業學校聯合培養,招收視力殘疾考生,上課地點在山西省特殊教育中等專業學校,日常教學管理由山西省特殊教育中等專業學校負責,畢業時發放山西中醫藥大學學歷證書。
第四章 錄取原則
第八條 我校招生工作執行教育部“學校負責,招辦監督”的錄取體制,執行各省(區、市)招生工作的相關規定,堅持“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程序、德智體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
第九條 招生辦公室根據社會經濟發展的需要和學校事業發展規劃,結合我校辦學條件、畢業生就業情況和各省(區、市)的生源情況,按教育部有關招生來源計劃編制的要求,科學、合理編制我校的分省(區、市)分專業招生來源計劃。
按照教育部有關招生來源計劃編制的要求科學設置預留計劃,預留計劃不得超過本校本科招生計劃總數的1%,并須上報主管部門審核,教育部備案,用于調節各地統考線上生源不平衡,調節平行志愿同分段考生。預留計劃的使用必須堅持集體議事、集體決策、公開透明的原則,在相應錄取批次投檔前投放。
第十條 根據本校在各省(區、市)的招生計劃和生源情況,與各省(區、市)招辦協商確定調閱考生檔案的要求。按照平行志愿投檔的省份,投檔比例原則上不超過105%;按照順序志愿投檔的省份,投檔比例原則上不超過120%。
第十一條 采用平行志愿投檔模式的省份,進檔考生按照分數優先的原則確定錄取專業。空余計劃根據各省(區、市)招生工作相關政策及錄取進程,等待二次投檔或征集志愿后投檔。
采用順序志愿投檔模式的省份,院校錄取以志愿優先為原則,即按考生填報的院校志愿順序,從高分到低分錄取第一志愿報考我校的考生,當各省(區、市)公布的同批次最低控制線上第一志愿報考我校的人數少于招生計劃數時,擇優錄取第二志愿報考我校的考生,依次類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