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北農林科技大學2020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2)
2020-06-30 12:04:40高考網整理
第二十二條 其他省份考生錄取原則:
1.對進檔考生按照分數優先原則錄取專業,各專業志愿之間不設級差。
2.對于投檔成績相同考生的錄取:按照考生所在省級招生**確定的位次順序錄取,如果所在省沒有相關規定,學校依次按照考生的語文、數學、外語、綜合成績排序確定錄取。
3.考生所報專業志愿均未被錄取時,若考生符合各項條件且服從專業調劑,調劑到未滿額專業;若不服從專業調劑,將予以退檔。
第二十三條 各專業外語語種要求:
英語專業限英語語種考生報考。
食品科學與工程(中外合作辦學)和環境科學(中外合作辦學)專業部分課程采用全英文授課,建議非英語語種考生謹慎報考。
其他專業(類)外語語種不限。
第二十四條 各專業(類)錄取男女生比例不限。
第二十五條 各專業(類)考生健康狀況要求:按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關于印發《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教育部辦公廳衛生部辦公廳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等有關規定和我校有關補充規定執行。
第二十六條 高水平藝術團、高水平運動隊、高校專項計劃招生及藝術類專業(環境設計)等特殊類型招生錄取,按照教育部有關規定及學校2020年已公布的相關簡章規定執行。
第二十七條 國家專項計劃、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業生、少數民族預科班、內地西藏班、內地新疆高中班等類型的招生錄取按教育部有關規定執行。
第五章 附則
第二十八條 被錄取的新生,持錄取通知書,按學校有關要求和規定的期限到校辦理入學手續。因故不能按期報到入學者,應在規定的報到時間前一周內書面向學校本科生招生辦公室請假,并附有關證明,請假時間一般不得超過通知書規定報到時間后兩周。未請假或者請假逾期不辦理入學手續者且未有因不可抗力延遲等正當事由以外,視為放棄入學資格。
第二十九條 新生報到時,學校對新生入學資格進行初步審查,審查合格的辦理入學手續;審查發現錄取通知書、考生信息等證明材料,與本人實際情況不符,或者有其他違反國家招生考試規定情形的,取消入學資格。
第三十條 被錄取為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業的考生,入學報到時必須簽訂《普通高等學校招收培養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業協議書》,入學以后不得申請轉專業,不能報考研究生,畢業后直接到定向單位就業。對拒簽協議的已錄取學生,學校將取消其入學資格。
第三十一條 被中外合作辦學專業錄取的學生入學后不得申請調整專業及培養方式。
第三十二條 學生入學后,學校按照國家和學校有關規定進行入學資格復查。復查不合格的學生,依據有關規定處理。
第三十三條 學校收費標準執行陜西省物價局、教育廳、財政廳的規定。
學費標準為:農林類專業3025元/學年·生;理工、外語類專業4950元/學年·生;文史類專業3850元/學年·生;藝術類專業9900元/學年·生;環境科學(中外合作辦學)專業國內學習期間學費60000元/學年·生,食品科學與工程(中外合作辦學)專業國內學習期間學費50000元/學年·生,在國外學習期間的學費按照對方大學當年標準收取;少數民族預科班3850元/學年·生。
住宿費標準為:1000-1200元/學年·生。
第三十四條 學校建立了國家獎助學金、國家助學貸款、校長獎學金、專業獎學金、勤工助學、社會獎助學金、困難補助、學費減免等多種方式的獎勵資助體系。在新生入學報到時開通“綠色通道”,確保家庭經濟困難學生順利入學。
第三十五條 學校嚴格落實招生信息公開制度,不委托任何中介機構或個人進行招生錄取工作,不收取國家規定外的任何費用。以學校名義進行非法招生宣傳等活動的中介機構或個人,學校依法追究其責任。
第三十六條 聯系部門:西北農林科技大學本科生招生辦公室
招生咨詢電話:029-87091406
紀檢監察電話:029-87082862
電子郵箱:zhaoshb@nwafu.edu.cn
招生網址:https://zhshw.nwafu.edu.cn
官方微信號:zhshwnwsuaf(西北農林科技大學招生辦)
第三十七條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執行,由西北農林科技大學本科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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