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旅游職業學院2020年統招招生章程
2020-06-24 11:52:19高考網整理
江蘇旅游職業學院2020年統招招生章程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保證招生工作的順利進行,規范招生行為,切實維護考生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等和教育部有關招生規定,結合我校實際,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本章程適用于我校全日制普通類專科招生工作。
第三條學校全稱:江蘇旅游職業學院。學校代碼:國標代碼14604,學校在各招生省份(自治區、直轄市)的代碼以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部門公布為準。
學校辦學地址:江蘇省揚州市毓秀路88號
第四條江蘇旅游職業學院是一所特色鮮明的旅游類高職院校,坐落于中國歷史文化名城——江蘇揚州,占地1000畝,總建面積近30萬平方米,現有在校生9000余人。學校畢業生綜合素質高,技術技能強,就業率一直穩定在98%以上。
第五條學校面向江蘇、安徽、河南、山西、江西、湖南、重慶、貴州、廣西、四川、甘肅、青海、西藏、新疆等省(自治區、直轄市)招收專科生。頒發學歷的學校名稱為:江蘇旅游職業學院。對在規定的年限內達到所在專業畢業要求的學生,頒發普通專科畢業證書。
第二章組織機構及職責
第六條江蘇旅游職業學院設立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制定招生章程、招生政策,確定招生規模和調整招生計劃,討論決定招生重大事宜。
第七條招生就業處是我校組織和實施招生工作的常設機構,具體負責普通類專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八條江蘇旅游職業學院招生就業處根據需要組建赴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工作小組,負責該地區招生宣傳和咨詢,并協助招生就業處進行招生錄取。招生工作組組長由學校聘任。
第九條學校的招生工作實行上級主管部門、內部和第三方多重監督機制,學校招生工作在監督部門的監督下進行,同時接受社會各界監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