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衛生健康職業學院2020年高考招生章程
2020-06-24 11:28:22高考網整理
江蘇衛生健康職業學院2020年高考招生章程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保證招生工作的順利進行,規范招生行為,切實維護考生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等和教育部有關招生規定,結合我校實際,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本章程適用于我校高考全日制普通類專科招生工作。
第三條學校全稱:江蘇衛生健康職業學院。學校代碼:國標代碼14255,學校在各招生省(自治區、直轄市)的代碼以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部門公布的為準。
學校辦學地址:江蘇省南京市浦口區黃山嶺路69號(主校區)、江蘇省南京市鼓樓區鳳凰西街150-1號(鳳凰西街校區)、江蘇省南京市秦淮區漢中路129號(漢中路校區)。
第四條學校簡介:江蘇衛生健康職業學院目前是省會南京唯一的一所省屬公辦醫學高職院,省級示范性高職院校,隸屬于江蘇省衛生健康委員會。被評為“江蘇省平安校園”、“江蘇省文明校園”、“江蘇省高校畢業生就業工作先進集體”。學校依托行業資源,開設醫藥衛生類熱門專業,緊密對接醫療衛生和健康產業,畢業生就業率就業質量雙高。
第五條學校面向江蘇、上海、安徽、山東、山西、廣東、江西、河南、湖南、重慶、廣西、貴州、四川、云南等省(自治區、直轄市)招收專科生。頒發學歷的學校名稱為:江蘇衛生健康職業學院。對在規定的年限內達到所在專業畢業要求的學生,頒發普通專科畢業證書。
第二章組織機構
第六條學校招生工作的領導機構是招生工作領導小組。
第七條學校的招生工作組織實施機構是學生工作處(招就辦)。
第八條學校根據需要組建赴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工作組,負責該地區招生宣傳和咨詢,并協助招生辦公室進行招生錄取。招生工作組組長由學校聘任。
第九條學校的招生工作實行上級主管部門、內部和第三方多重監督機制,學校招生工作在監督部門的監督下進行,同時接受社會各界監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