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波幼兒師范高等專科學校2020年招生章程
2020-06-23 21:32:50高考網整理
寧波幼兒師范高等專科學校2020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依據教育部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有關政策和《浙江省深化高校考試招生制度綜合改革試點方案》《浙江省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深化高考綜合改革試點的若干意見》等有關政策和規定,結合學校的實際情況,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 學校概況
第二條 學校全稱:寧波幼兒師范高等專科學校。
第三條 學校國標碼:50559,浙江省招生代碼:0124。
第四條 學校校區
杭州灣校區地址:寧波市杭州灣新區金溪西路129號 郵編:315336
寧波校區地址:寧波市江北區環城北路西段625號 郵編:315016
第五條 辦學性質:公辦高校。
第六條 辦學層次:普通全日制高等教育專科(高職)。
第三章 招生計劃
第七條 學校安排招生專業為學前教育、早期教育、產品藝術設計、應用英語、文秘、電子商務、體育教育、音樂教育、幼兒發展與健康管理,具體招生計劃以浙江省教育考試院公布為準。
第八條 計劃調整:需進行招生計劃調整時,學校向計劃主管部門及省級招生主管部門提出申請,經同意后執行。
第四章 錄取規則
第九條 在教育部統一領導下,由省高校招生委員會組織實施,實行“院校負責、省教育考試院監督”的錄取體制,按《浙江省2020普通高校招生錄取工作方案》執行錄取工作。
第十條 普通類平行錄取,實行分段填報志愿、分段錄取;藝術類專業與單獨考試錄取辦法分別按相關規定執行。
第十一條 外語語種要求:無(所有專業以英語為第一外語安排教學)。
第十二條 男女比例:不限。
第十三條 身體健康要求:參照《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和《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體檢工作實施細則》的規定。凡考生體檢符合“學校可以不予錄取”條款的,學校將按“不予錄取”執行。已錄取的考生如查出體檢不符合高考相關規定,學校將報上級主管部門批準,取消其錄取資格。
第十四條 學校認同浙江省招生主管部門對考生的加分政策,按省招生主管部門的加分規定提檔、錄取。
第十五條 我校各專業(類)的選考科目以浙江省教育考試院公布為準,并在我校招生信息網上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