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波諾丁漢大學2020年本科招生章程
2020-06-23 21:30:30高考網整理
寧波諾丁漢大學2020年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保證寧波諾丁漢大學2020年本科招生工作能順利進行,維護考生合法權益, 規范學校招生工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中外合作辦學條例》等法規,結合學校本科招生工作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學校招生工作將本著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實施“陽光工程”,接受紀檢監察部門、考生、家長以及社會各界的監督。監督電話:0574-88180101。
第三條 學校設有招生委員會,根據上級有關規定和學校發展需要擬定招生規模、招生計劃,制定學校招生政策,決定學校招生重大事宜。學校招生委員會由校領導和相關部門負責人組成。學校招生辦公室是學校組織和實施招生工作的常設機構,協調處理學校招生工作日常事務,實事求是地向考生和家長介紹本校的情況和錄取規則。
第二章 學校概況
第四條 寧波諾丁漢大學是中國教育部批準的中國第一所引進世界一流大學優質教學資源、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和獨立校區的中外合作大學,由英國諾丁漢大學與浙江萬里學院合作創辦。學校采用全英文教學,教材從英國諾丁漢大學引進,師資全部由英國諾丁漢大學選聘,采用英國諾丁漢大學教學質量評估體系,共享英國諾丁漢大學網絡和教學資源,所有學生均有機會參加不同類型的海外學習項目,頒發英國諾丁漢大學文憑。畢業生高質量升學就業,受到全球知名企業和頂尖學府的青睞,是一所國際化特色鮮明的中外合作大學。
高校名稱:寧波諾丁漢大學 國標碼:16301 浙江省代碼:0182
辦學性質:中外合作辦學機構
頒發證書:
1)英國諾丁漢大學學士學位證書(經中國教育部驗證與英國諾丁漢大學本部文憑完全相同)
2)寧波諾丁漢大學學士學位證書(中國教育部監制)
3)寧波諾丁漢大學畢業證書 (中國教育部監制)
第五條 寧波諾丁漢大學2020年獲準在浙江、北京、上海、陜西、海南、江蘇、四川、天津、遼寧、黑龍江、湖南、山東、山西、福建、湖北、重慶、河北、安徽、江西、河南、廣西、貴州、云南、甘肅、內蒙古、吉林、新疆、寧夏、廣東二十九個省、直轄市、自治區第一批次統一招生(在本科一、二批合并省份列入本科批次招生,廣東省在本科提前錄取批次招生,在浙江省還設有“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詳見《寧波諾丁漢大學2020年“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章程》)。2020年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以各。ㄊ、自治區)招辦公布的計劃為準。
第三章 錄取要求及規則
第六條 2020年招生專業(類):
(1)四年都在寧波就讀,但第三年提供眾多交換及海外學習的機會,含:國際商務、財務管理、國際經濟與貿易、經濟學、國際事務與國際關系、傳播學、建筑學;
。2)“2+2”模式,即前兩年在寧波諾丁漢大學就讀,后兩年在英國諾丁漢大學就讀,含:化學(2+2)、統計學(2+2)、環境科學(2+2);
。3)同時開設兩種學習模式:“2+2”模式、四年在寧波就讀模式。填報志愿時,兩種學制單獨招生,專業代碼單獨羅列,含:
· 英語
· 計算機科學與技術
· 數學與應用數學
· 電氣類 (包含:土木工程、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電氣工程及其自動化、建筑環境與能源應用工程、工業設計,航空航天工程)
· 化工與制藥類(包含:環境工程、化學工程與工藝)
(4) 按照大類招生的專業,學生進校后根據意向及在校成績進行類中專業的選擇。
。5)各省分配的招生專業不同,具體招生專業及計劃數可見“寧波諾丁漢大學2020年本科全國29。ㄊ、區)招生計劃來源表”。
第七條 為了便于全英文教學,學校錄取新生的外語語種為英語,并要求高考英語單科成績原則上(滿分150分)不低于115分,若報考英語專業,高考英語單科成績原則上不低于120分。江蘇考生的英語單科成績(滿分120分)原則上不低于80分。
第八條 錄取方式:
(1) 對實行平行志愿的省(市、自治區),執行相關的投檔規定,實行 “分數優先、遵循志愿”的原則接受投檔,專業志愿間不設級差分。考生進檔后,若投檔總分相同,文科生按照英語、語文、數學單科成績排序,理科生按照英語、數學、語文單科成績排序。最低錄取分數線以上,第一專業志愿不能滿足的考生,按其第二專業志愿投檔,仍不能滿足的按其第三專業志愿投檔,以此類推。當某考生所有專業志愿均不能滿足,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將其隨機調劑到錄取未滿計劃的專業,不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將根據政策考慮退檔。
。2) 浙江省、上海市、北京市、天津市、山東省和海南省按新高考錄取政策執行,考生所填報的專業(類)志愿須滿足該專業(類)選考科目要求。
(3)對于江蘇省考生:選擇歷史作為選測科目之一的考生為文科類考生,選擇物理作為選測科目之一的考生為理科類考生。我校理工科專業對江蘇選測科目一的要求為物理,選測科目二不限;其他專業為文理兼招類型。選測科目等級要求為BC,不分具體科目;必測科目要求達到4C。江蘇考生的進檔后排序,采用“先分數后等級”的辦法。同分情況下,根據選考科目的等級安排專業的優先次序為:A+A+, AA+,A+B+, AA, A+B, AB+,A+C, AB, B+B+, AC, B+B, B+C, BB, BC 。
。4) 對于內蒙古考生:錄取時采用“分數清”原則,將進檔考生按考分由高到低進行錄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