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汽車職業技術學院2020年招生章程
2020-06-23 21:22:26高考網整理
浙江汽車職業技術學院2020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規范招生工作,維護考生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教育主管部門的有關政策和規定,結合學校招生工作實際情況,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 學校概況
第二條 學校全稱:浙江汽車職業技術學院(國標碼:14089 浙江省代碼:0087)
第三條 辦學地點:浙江省臨海市(郵編317000)
第四條 辦學性質:民辦
第五條 辦學層次:專科(高職)
第三章 招生計劃
第六條 學校根據教育部、浙江省教育廳核準的年度招生規模編制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具體招生計劃以各省教育考試院(或招生主管部門)公布為準。在具體執行中,根據生源情況確需進行招生計劃調整時,學校向計劃主管部門及省級招生主管部門提出申請,經同意后執行。
第四章 錄取規則
第七條 學校實行"學校負責、省考試院監督”的錄取體制,嚴格遵守教育部和省招生主管部門有關招生錄取工作的政策和規定,實施“陽光招生”,堅持“公開、公平、公正”和擇優錄取的原則。
第八條 實行平行志愿省份按平行志愿規則錄取;非平行志愿省份,按照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相關政策執行。
第九條 浙江省統一高考招生以考生符合所填報志愿的選考科目范圍為前提(選考科目范圍以省教育考試院公布的為準),根據“專業+學校”平行志愿進檔的考生,按專業招生計劃數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錄取。浙江省單獨考試招生根據“專業+學校”平行志愿進檔的考生,按專業招生計劃數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錄取。
第十條 浙江省外非平行志愿省份進檔的考生按照“專業志愿優先”的原則,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第一專業志愿不能滿足的考生考慮第二專業志愿,仍不能滿足的考慮第三專業志愿,以此類推。學校允許專業調劑,對于考生所填專業志愿均不能滿足但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學校將隨機將其調劑到未滿專業中,直到錄取滿額為止;對所填專業志愿均不能滿足且不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作退檔處理。
第十一條 外語語種要求:無(學校外語教學全部使用英語)。
第十二條 男女比例:不限。
第十三條 無專業分數級差和加試要求。
第十四條 身體健康要求:按照國家有關部委聯合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等有關規定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