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農業大學2020年招生章程(2)
2020-06-21 16:16:05高考網整理
江西省藝術類考生須取得江西省專業合格線和對應專業藝術類本科文化線,音樂學考生按藝術專業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錄。画h境設計、數字媒體藝術專業按綜合成績計算方法從高分到低分排序錄取[綜合成績=(文化成績×30%)+(專業成績×70%×750/450)(執行藝術類本科二類文化線)]。
第十八條江西農業大學執行國家的有關政策和生源地(省、自治區、直轄市)對考生的加分或降分投檔等優惠政策。對享受加分或降分政策的考生,錄取安排專業時以投檔分數為準。
第十九條依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和教育部辦公廳、衛生部辦公廳《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江西農業大學須對考生身體狀況進行復查,對不符合入學標準的按《指導意見》相關規定處理。
第五章錄取與入學
第二十條江西農業大學在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的錄取批次以當地招生管理部門公布為準。
第二十一條經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管理部門批準錄取的考生,由校長作為高校法人代表簽發《錄取通知書》,再由學校招生辦按相關要求直接向考生寄發《錄取通知書》。
第二十二條新生應持《錄取通知書》和相關證件,按期到校辦理入學報到手續。未請假或請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當事由外,視為放棄入學資格。
第二十三條在入學三個月內,江西農業大學將根據《江西農業大學學生管理規定》對新生進行入學資格(含身體)復查,對復查不合格者,學校根據情況,分別予以處理。凡徇私舞弊者一律取消入學資格。
第二十四條新生入學注冊后,江西農業大學將依照《江西農業大學學生管理規定》等規章制度進行管理。
第二十五條被江西農業大學錄取的考生由于個人原因提出放棄入學要求的,應在接到《錄取通知書》后一周之內,將放棄入學書面申請及《錄取通知書》等相關材料寄回學校招生辦。
第六章獎助學金與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
第二十六條為幫助貧困學生順利完成學業,學校設立綠色通道,并設有立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國家助學金、優秀學生獎學金、特長獎學金和企業及個人設立的獎學金等。
第二十七條在籍學生可根據本人家庭經濟狀況,按照有關政策向生源所在地縣(區)級學生資助管理中心或相關金融機構申請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
第二十八條江西農業大學設有專項扶困補助資金和勤工助學基金,用于幫扶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并支持在校學生參與勤工助學活動。
第七章證書頒發
第二十九條學生完成學業后,按照江西農業大學學籍管理規定等有關要求,符合畢業條件的頒發江西農業大學本科畢業證書,達到學位授予條件的頒發學士學位證書。
第八章收費標準
第三十條根據江西省物價部門批準,學費標準為:本科文、理類4090-5220元/年,藝術類9600元/年,軟件工程(大一、大二10000元/年,大三、大四9000元/年),物聯網工程(大一、大二10000元/年,大三、大四9000元/年);住宿費1000元/年。
第九章招生咨詢與錄取信息公布方式
第三十一條招生咨詢方式
咨詢電話:0791-83813214(兼傳真)
E-mail:jxndzsb@126.com
F-咨詢QQ:399926542
新浪微博:http://weibo.com/jxndzsb
學校網址:http://www.jxau.edu.cn
招生辦微信公眾號:jxndzsb
通訊地址:江西省南昌經濟技術開發區
郵編:330045
第三十二條錄取信息通過招生信息網(http://zs.jxau.edu.cn/)公布。
第三十三條江西農業大學工作人員對于考生咨詢的意見或建議,僅作為考生填報志愿的參考,不屬于學校錄取承諾。
第十章附則
第三十四條本章程適用于江西農業大學本年度本科層次招生。
第三十五條江西農業大學以往公布的有關招生工作的政策、規定如與本章程不一致的,以本章程為準;若上級部門相關政策發生變化,以上級部門新制定的政策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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