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都體育學院2020年本科招生章程(2)
2020-06-18 17:52:21高考網整理
第四章招生考試辦法及錄取規則
第十條首都體育學院為北京市提前批次錄取院校。京外省(區、市)統招考生填報首都體育學院志愿,按生源所在地省級招生考試機構規定的相應本科批次填報。
第十一條首都體育學院2020年本科各專業招生不限選考科目。
第十二條招生考試辦法及錄取規則
(一)調檔比例按教育部相關規定執行。
(二)體育教育專業、體能訓練專業、社會體育指導與管理專業、休閑體育專業、體育旅游專業
考生須參加全國統一高考,并須參加生源所在地省級招生考試機構統一組織的體育考試。在文化和體育成績均達到生源所在地省級招生考試機構劃定的體育類專業本科錄取分數線的情況下:
1.北京市考生
(1)體育教育專業、體能訓練專業、社會體育指導與管理專業按照體育成績擇優錄取,體育成績相同時優先錄取文化成績高的考生;
(2)休閑體育專業、體育旅游專業按照文化成績擇優錄取,文化成績相同時優先錄取體育成績高的考生。
2.京外省(區、市)考生
根據生源所在地省級招生考試機構確定的體育類專業投檔方式,按照體育成績擇優錄取。
(三)新聞學專業、體育經濟與管理專業、公共事業管理專業、運動康復專業、運動人體科學專業
考生須參加全國統一高考,不需參加體育考試。文化成績須達到生源所在地省級招生考試機構劃定的本科錄取分數線,擇優錄取第一志愿考生。錄取時,進檔考生以文化成績(含附加分)和專業志愿為錄取依據,采取分數優先的方法確定專業,不設專業級差。如果錄取第一志愿未完成招生計劃,按照考生志愿順序和投檔分數擇優錄取,直至完成招生計劃。同等情況下依次比較語文、數學、外語成績。
(四)舞蹈表演專業
考生須參加全國統一高考。北京、天津、河北、內蒙古、遼寧、山東、黑龍江省的考生須參加首都體育學院組織的專業考試(校考),按《首都體育學院關于2020年藝術類舞蹈表演專業招生考試(校考)方案調整的公告》執行。如生源所在地省級招生考試機構對藝術類專業統考(或聯考)有要求,考生須遵從其規定。山西、安徽、江西、甘肅、河南省的考生不參加首都體育學院組織的專業考試(校考),只需參加生源所在地省級招生考試機構組織的藝術類專業統考,具體如下:山西、江西、甘肅省考生參加舞蹈學類專業統考;安徽省考生參加藝術類專業課模塊三或模塊四統考;河南省考生參加舞蹈類(藝術舞蹈或國際標準舞)統考。
1.參加首都體育學院專業考試(校考)的考生(北京、天津、河北、內蒙古、遼寧、山東、黑龍江省),在專業考試(校考)成績合格、文化考試成績達到生源所在地省級招生考試機構劃定的藝術類本科錄取控制分數的情況下,經全面考核,按專業考試(校考)排名擇優錄取(文理同排)。專業考試(校考)排名相同時優先錄取文化考試成績高的考生(同省)(含附加分)。
2.山西、安徽、江西、甘肅、河南省的考生,在生源所在地藝術類專業統考成績合格、文化考試成績達到生源所在地省級招生考試機構劃定的藝術類本科錄取控制分數的情況下,可在高考志愿中直接填報首都體育學院,經全面考核,按生源所在地藝術類專業統考成績擇優錄取。專業統考成績相同時優先錄取文化考試成績高的考生(含附加分)。
(五)運動訓練專業、武術與民族傳統體育專業
考生須符合2020年高考報名條件,并參加生源所在地省級招生考試機構組織的高考報名;具備國家二級運動員(含)以上運動技術等級稱號。
1.依據體育總局、教育部文件規定,首都體育學院分別確定文化成績錄取控制線和體育專項成績錄取控制線,并根據生源情況和專業需求制定分項目招生計劃。項目之間的錄取分數不可進行橫向比較。在文化成績和體育專項成績達到我校錄取控制線的基礎上,根據考生的文化成績(折合百分制后)和體育專項成績3:7的比例進行綜合評價,計算考生錄取綜合分〔綜合分=(文化成績/6)*30%+體育專項成績*70%〕,依據上線考生填報的志愿梯次順序,按照綜合分由高到低,分項目優先錄取一志愿。如未完成招生計劃,再錄取二志愿。
2.足球(女)項目的非守門員與守門員,按照考生實際情況分別錄取;冰球、籃球、排球(不含自由人)項目按照性別分別錄取;田徑項目按照“田賽”“徑賽”“全能”分別錄取。
3.對具備一級運動員等級的考生,可在文化成績錄取控制線下降低30分錄取;對具備運動健將等級的考生,可在文化成績錄取控制線下降低50分錄取。
4.考生若已報名運動訓練、武術與民族傳統體育專業志愿并被錄取,不得放棄錄取資格,同時不再參加普通高考及高校高水平運動隊的錄取。
(六)“雙培計劃”和“外培計劃”
1.報考首都體育學院“雙培計劃”或“外培計劃”的考生,須做為1個專業(方向)志愿填報,并須符合北京市2020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有關文件規定。首都體育學院僅錄取填報“雙培計劃”或“外培計劃”相應專業(方向)志愿的考生。
2.首都體育學院2020年“雙培計劃”擬定合作培養學校為中國傳媒大學,采取“3+1”培養模式,即前3年在合作培養學校學習(享受合作培養學校學生同等學習生活待遇,無需交納額外費用),第4年在首都體育學院學習。2020年“雙培計劃”擬定招生專業:新聞學專業。
3.首都體育學院2020年“外培計劃”擬定境外合作培養學校為加拿大英屬哥倫比亞大學(UBC,入學外語要求為雅思6.5分)或美國伊薩卡學院(ITHACACOLLEGE,入學外語要求為雅思6.0分或托福85分),采取“1+2+1”培養模式,即第1、4年在首都體育學院學習,第2、3年在境外合作培養學校學習(在境外訪學期間的學費及1次往返旅費由政府專項經費資助)。考生在入校后需簽訂相應協議,1年內要達到境外合作培養學校入學外語要求。2020年“外培計劃”擬定招生專業:體育經濟與管理專業(含奧林匹克冰雪方向)、新聞學專業(含體育新聞方向、奧林匹克冰雪方向)、運動康復專業(含奧林匹克冰雪方向)。
(七)對達到我校最低錄取分數線但未進入專業志愿、且愿意服從所有專業調劑的考生,將按照分數優先的原則,隨機錄取到計劃未滿的專業,不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將予以退檔。
第十三條身體健康要求
(一)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及《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0﹞2號)等文件規定執行。
(二)有生理缺陷、面部畸形、斜視、嚴重口吃及耳鼻喉科疾病之一而妨礙發音、面部有較大面積(3×3厘米)疤痕、血管瘤、白癜風、黑色素痣等情形之一者,及肢體殘疾者,體育教育專業、體能訓練專業、社會體育指導與管理專業、休閑體育專業、體育旅游專業、運動訓練專業、武術與民族傳統體育專業、舞蹈表演專業均不予錄取。
(三)對輕度色覺異常(俗稱色弱)者,體育教育專業、運動康復專業、運動人體科學專業、運動訓練專業、武術與民族傳統體育專業均不予錄取。
(四)體育教育專業、體能訓練專業、社會體育指導與管理專業、休閑體育專業、體育旅游專業身高要求:男生不得低于1.70米,女生不得低于1.60米。舞蹈表演專業身高要求:男生不得低于1.68米,女生不得低于1.58米。
(五)體育教育專業考生須符合北京市教委北京市衛生局《關于印發<北京市教師資格認定體格檢查工作實施細則>的通知》(京教人〔2001〕49號)文件有關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