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工業大學2020年本科招生章程(2)
2020-06-18 16:51:09高考網整理
對于浙江籍考生,由浙江教育考試院按其相關規定直接投檔到專業,對投檔分相同的考生,參照浙江教育考試院同分投檔的排序規則安排專業。
第十九條高考綜合改革省份考生所填報的專業志愿必須符合其本省(市)已經公布的學校2020年各招生專業(類)對學生選考科目范圍的要求。
第二十條按照順序志愿投檔的批次,在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的情況下,學校可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若符合條件的非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仍不足,將征集志愿。按照平行志愿投檔的批次,未完成的計劃也將征集志愿。征集志愿仍不足則將剩余計劃調劑到其他生源質量好的省份以完成招生計劃。
第二十一條北京工業大學北京-都柏林國際學院只錄取有該學院專業志愿的考生,無該學院專業志愿者不予調劑;該學院錄取考生的英語單科高考成績不得低于滿分的70%。
第二十二條錄取的體檢標準執行國家體檢標準。部分專業色盲、色弱限報。
第二十三條英語專業只招英語考生,如所在省級招辦組織外語口試,考生英語口語成績應在良好及以上。
第二十四條在京招生的“外培計劃”專業,英語單科成績不得低于120分。
第二十五條往屆生與應屆生一視同仁錄取;各專業錄取無男女生比例限制。
第二十六條學校高校專項計劃、高水平運動隊和藝術類等特殊類型招生錄取工作按照教育部規定和學校有關簡章、辦法進行。
第五章招生咨詢與投訴
第二十七條北京工業大學本科生招生網址:http://admissions.bjut.edu.cn/;招生咨詢電話:010—67391609(咨詢時間:上午8:00—12:00,下午13:30—17:00;雙休日、節假日及錄取期間除外);北京工業大學招生辦微信:北京工業大學招生辦公室(微信號bjutzsb);信訪與投訴電話:010—67392231。
第六章附則
第二十八條新生入學后,按照國家和學校有關規定進行入學資格復查。復查不合格的學生,依據招生工作有關規定處理。
第二十九條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原招生章程同時廢止;如遇國家法律、法規、規章和上級有關政策變化,以變化后的規定為準。
第三十條本章程由北京工業大學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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