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工商大學2020年招生章程(2)
2020-06-18 16:43:38高考網整理
第十五條預留計劃使用:學校預留計劃不超過招生計劃總數的1%,主要用于生源質量調控及解決同分數考生的錄取。
第十六條對于未實行平行志愿(大平行)的省份,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況下,學校將按規定招收非第一志愿的考生。對于實行平行志愿(大平行)的省份,學校調檔比例一般不超過105%。高考改革的省、市,執行其有關規定。
第十七條專業錄取時,按考生的投檔成績和專業志愿順序,由高到低依次錄取,不設專業級差。在分數相同的情況下,優先錄取與報考專業相關的科目分數高的考生。
第十八條對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可按各省級招生辦的規定,加分提檔和分專業。
其他
第十九條目前學校學生按學年交納學費,根據屬地原則,執行北京市教委和發改委統一核定的收費標準。其中外國語言文學類(含英語(商務翻譯方向)、商務英語)專業學費為5000元;設計學類(含視覺傳達設計、產品設計和數字媒體藝術)專業學費為10000元;應用統計學(風險和精算)(中外合作辦學)、食品科學與工程(中外合作辦學)在國內就讀期間,學費為50000元。在國外就讀期間,學費為4600元,同時還需按照國外高校的標準向國外高校繳費;其它專業學費為4200元或4600元。如果實行按學分收費方案,將執行北京市教委和發改委統一核定的收費標準。
第二十條按照北京市教委和發改委的規定,每學年根據住宿條件的不同收取不同標準(阜成路校區標準分別為550元、700元或900元,良鄉校區標準為900元、1100元或1200元)的住宿費用。如有變化,將執行北京市教委和發改委統一核定的最新收費標準。
第二十一條本《章程》若與國家法律、法規、規章、規范和上級有關政策相抵觸,以國家法律、法規、規章、規范和上級有關政策為準。
第二十二條本《章程》由學校招生就業處起草,經本科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議定提出,報校長辦公會通過后發布實施,原招生章程同時廢止。
第二十三條本《章程》自發布之日起執行,由學校招生就業處負責解釋。
附:
通信地址:北京市海淀區阜成路11號,郵編100048
咨詢電話:(010)68983272、68984711
監察電話:(010)68984687、81353212,價格舉報電話:(010)12358
學校網址:www.btbu.edu.cn
招生網址:zsb.btbu.edu.cn
北京工商大學
2020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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